郑文军:版权是文化产业的灵魂 可有效激发创造力

——文化企业家谈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系列访谈之二
2011年10月25日 13: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记者王婉莹)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0月18日闭幕。本次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问题。这是历史上首次将文化建设确定为主要议程。就在六中全会结束后的第二天,由经济日报社和中国传媒大学共同主办的“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专题座谈会上,来自文化企业负责人、学者、媒体人士共聚一堂,进行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为主题的圆桌座谈。会上,版权国际价值开发协作联盟秘书长、北京国门和众创意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文军做了主题发言。

    郑文军表示,在文化体制改革和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过程中,作为国际版权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要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文化体系和文化产品的建设,加快图书、报刊、音像、娱乐产品,积极培育文化要素市场,打造精品文化品牌。因为,我们国家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市场号召力的知名品牌,而服务品牌和服务企业是相辅相成的。

    我们国家的现状,文化资产的评估体系尚不健全,而文化产权交易以及版权交易为核心的各类文化资产交易市场急需解决,包括去年出现的文交所事件。文化生产要素流通市场的完善程度需要提高。加快完善版权法律体系、提高版权执法能力等问题急需解决。

    郑文军还介绍了版权制度与文化事业的关系。他说,发展公益性的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建设先进文化、和谐文化,传承优秀民族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而版权制度是从保护作者创作作品的角度,实现发展传统社会文化事业的历史使命。

    版权制度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则是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基石。版权制度可以有效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力,发挥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的积极性,可以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其他产业高附加值和高知识化。

    现在社会一直在提倡文化的产业化和产业的文化化的探讨。实现文化与经济的互促、共赢,可以提高中华文化的传播力,不断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版权作为文化产业的灵魂,货币是重要载体和途径。版权制度有利于作品的创造与保护,利于作品的传播与使用,对于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版权资产是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价值载体,是文化资源资产化、文化产业化的关键要素。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到2020年将中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管理。在5年内实现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前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等发展目标。

    完善版权制度,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持续不断地强化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版权保护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重在平衡产业与产业之间的利益。

    完善文化产品价值链的评估体系与激励机制,解析版权价值评估、构建版权价值开发协作体。从2008年开始与北京市版权局建立了文化产业协作联盟,2010年与上海建立了艺谷版权交易平台,与广东建立了中国第一家工业设计版权交易平台。

    搞活文化产权与版权市场,扩大文化消费,文化金融要有创新思路,创新版权交易渠道与方式方法是很重要的。现在已经在英国、德国、日本、台湾成立了版权公司。在未来的五到十年,准备在国际上的30个国家成立版权公共服务代理中心。

    鼓励文化走出去,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力,推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交流与合作。今年、去年、前年在伦敦举办了剑桥论剑,在伦敦做了万象电影节,都是在致力于推动文化的差异化。文化差异是产生文化经济的最主要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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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