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勇: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十分必要

2012年01月17日 10:45    来源: 国际商报    

    中国经济网北京 1月17日讯(记者 张翔)在文化产业发展日益受重视的今天,有的地方提出“文化立县”、有的地方提出“文化立市”,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向勇却提出了“文化立国”,那么“文化立国”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呢?1月16日下午,向勇博士做客了中国经济网文化名人访节目,对“文化立国”以及当前的文化热点进行了详尽的解读。<<点击进入访谈专题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向勇 王耀峰/摄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向勇 王耀峰/摄



    文化立国并不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 

    日本和韩国在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时,人均GDP已经达到1万美金以上,当时两国适时的提出了“文化立国”战略。在那个时候两国已经不再追求GDP的增长速度。向勇谈到,当前中国已经进入到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处在经济和战略转型期。这意味着靠传统的发展方式,靠价格驱动,甚至靠政府的投资拉动来提升经济发展的模式已经遇到了瓶颈,向勇认为,中国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文化内涵。

    向勇表示,文化是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的生活方式。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就是要营造一个让国民有一个更好的更有尊严的生活方式。“文化立国”首先要转变文化发展的观念,要把文化作为经济发展的目标,而不是像以前提到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不能把文化作为经济的附属,只是为了发展经济,招商引资而存在。


    “所以说‘文化立国’的内涵包括了整个的观念转变,像毛细血管一样,每一个国民,每一个企业和每一件产品,政府的每一个部门都要来落实这样一个文化发展的责任。这就是‘文化立国’,所谓的行政要文化化,所谓的经济要文化化,所谓的产业要文化化,所谓的产品要文化化。”向勇说到。

    《功夫熊猫》火爆并不等于文化资源流失

    中国是一个文化资源大国,但在文化产业方面为什么还处于落后的地位呢?向勇认为,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中非常重要的要素,但不是核心要素,“文化资源不等同文化产业。”向勇谈到,所谓的文化资源里面有很多是属于保守的部分,有需要被时代淘汰的部分,要进行梳理。而文化资源每一个人、每一个国家都可以来用。

    向勇举例说,美国人在拍《功夫熊猫》时,专门花了两年看熊猫的生活习性。美国人拍功夫熊猫,拍花木兰,并不意味着中国文化资源流失和被盗用。他说,“当时有一些学者讨论说很气愤,美国人用了我们的题材,也不交钱,对我们的功夫熊猫进行了恶意的负面性的炒作,我觉得这是很美国化,很好莱坞的。全世界的文化资源没有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的,你可以拍华盛顿,也可以拍美国在‘二战’时期的故事。当然,怎么叙事,是产业价值链中最重要的一环。”

    经济繁荣是为让每一个国民更文化的生活

    向勇谈到,每一个国民既是物质的存在,也是精神的存在。刚刚结束的六中全会的表述让人们看到党中央国务院,尤其是中央高层看到了发展文化趋势的到来,而且通过中央全会的高度把文化作为最重要的议题。

    他表示,六中全会的决定出来后,日本和中国台湾,都对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提出给予了非常大的关注。向勇谈到,文化强国跟文化立国是相辅相成的。文化强国是的一个发展目标,是发展的一个期待。这次六中全会并没有提出一个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时间表,而是提到了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在2020年通过一系列的体制改革,形成市场繁荣,市场主体扩大,甚至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这将会奠定我们未来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 

    “经济的繁荣让我们每一个国民更体面的生活,军事国防的力量让每一个国民觉得很安全的活着,只有文化的繁荣让每一个国民富有尊严的活着。”向勇说到,“这个尊严是在物质繁荣、经济发展,在领土国土安全的情况下,让国民更有文化的生活着。”

    文化产品可以传递价值观

    80年代初就有很多人说中国信仰缺失,当前这个现象更是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向勇认为,信仰不仅仅是宗教上的信仰,更是价值观,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价值观念就是一种信仰的态度。

    “应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就看这个信仰是不是符合这个时代的需求,或者是否符合这个时代和一定范围内大部分民众共同的价值标准、共同的信仰标准。”向勇说,“比如郭美美的炫富事件,我们不认同郭美美价值观之所在,主要是她不符合主流。我们要催生一个向上的,更加真善美的信仰观念。”

    作为文化产业的推动者,向勇认为,可以用推动文化产业的方式传递价值观。他表示,因为文化产业首先就是在创意生产,然后去消费文化产品的一个过程。文化的内涵首先就包含着价值观念。每一件文化产品都在植入一个价值观,当然这个价值观可能是创作团队,甚至他所依托的公司,或者他所在的地域,他自己的民族,甚至他的国家的符号。

    向勇谈到,以前价值观的传递是高高在上的,自上而下的呵斥型的,“我给你讲故事,讲逻辑点,讲今年为什么在这个时间段出台这个政策,再往下是让你感觉这种语言是从每一个民众内心发出来的,感觉我就是需要。” 

    向勇谈到,之所以要用文化产业这种方式来传达价值观,是有原因的,“你想我们要花钱买你的文化产品,接受你的价值观念。就像每个人花那么多钱去看美国的电影,最后每个人出来都想去美国生活,这是我自己花的钱,而不是美国政府免费请我们看的。就是因为文化是因为需求来建构的,我想导入你的价值观,这种方式非常持久,不令人反感。”

    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十分必要

    向勇曾经呼吁要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此次的访谈中,他再次阐述了制定这部法律的重要性。

    首先,可以通过法律来规范部门和部门之间的边界行为。向勇谈到,中国文化产业的一个弊病就是整个文化产业的管理是棋盘状的,所谓的棋盘状,就是分块,横竖都被切割了,中央部委有很多都跟文化有关系。这种管理以前可以,现在不行了,体制改革了,需要按照市场的需求调整。文化产业的包容性很大,有电影、动漫等等,有些产业链很长,涉及到很多部门。在文化管理当中出现部门之间的产生矛盾的现象,很浪费国家资源。

    他谈到,“新闻出版总署要建农家书屋,文化部也有文化馆,都需要钱,中间资源还不共享。比如动漫,2008年、2009年因为部门之间不配合,导致企业非常艰难的生存,甚至有500万魔兽的网民出来抗议,说文化部怎么能不顾我们的利益,都在抢审批权。短时间之内,因为中国的体制管理很难大部制,所以要有一个文化产业促进法,通过法律来规范部门和部门之间的边界行为。”

    第二,从资源的角度讲,制定法律可以解决文化资源被不同的地区抢夺的现象。向勇表示,“比如诸葛亮有人说在四川,有人说在湖北,这是为了炒作发展经济。更重要的是跨部门的时候,比如从甲地到乙地跨区域经营,就会受到地方的保护主义。”

    第三,是统一指标的问题。向勇谈到,现在很多地方连文化产业的名字都不统一,有的叫文化产业,有的叫创意产业,有的叫文化创意产业。比如北京市选择文化创意产业概念,上海选择创意产业概念,可能是基于本土的行业特征,认为可以用这个概念把相关的文化产业范畴纳入进去。所以,《文化产业促进法》也可以从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上界定指标。比如现在各地,以湖南为例,统计文化产业的时候,把烟花爆竹,洗脚、餐饮的消费都算进去。“我们说你可以算文化产业的拉动行业,拉动了餐饮,拉动了其他休闲业,但肯定不能算文化产业的核心。”向勇说,“所以要用这个法律确定下来,他们就不会去说三道四,不能随意的把什么行业都算进来。”

    最后,是监管问题。向勇补充说,文化产业监管和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和政府的参与方式是不一样的,公共服务、文化事业当然需要政府财政拨款,直接介入,但是文化产业这种监管方式法律必须要明确,因为文化产业是市场行为,要有市场主体来进一步靠自己的产品供给获得收入。现在各地都有文化产业的扶持基金,都是政府直接的面向企业来考核的,应该用通过法律,把它交给艺术委员会,政府不能直接参与,而用委员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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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晓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