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自强:<著作权法>草案提高赔偿额不会增加出版成本

2012年04月20日 09:42    来源: 国际商报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0日讯(记者 张翔)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发出通知,公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以下简称草案)。这是版权界的一件大事。草案的公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个别条款甚至引起了某些著作权人的强烈反对。19日下午,新闻出版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做客中国经济网《文化名人访》栏目,解读了《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并对相关质疑做出了回应。点击进入访谈专题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做客文化名人访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做客文化名人访 郝洪波/摄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做客文化名人访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做客文化名人访 郝洪波/摄

    
    本次修改草案将侵犯著作权的法定赔偿额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提升了一倍,将对规范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王自强表示,提升的关键原因就是现在侵权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实际侵权盗窃屡禁不止,现在的法律制裁没有真正遏制侵权行为。这次赔偿标准的提高,就是要提高侵权的成本,降低维权的成本。

    但有网友担心这会影响图书出版市场,造成图书的价格上涨。对此,王自强表示反对,他谈到,加强了处罚力度并不意味着图书的价格要提高,任何的出版物的成本是跟数量有关的,打击盗版会增加正版的销售量,因此,每本书的价格成本是在降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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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晓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