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开展农林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试点

2018年02月26日 09:3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6日讯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农业产业功能,提升农业经济活力与竞争力,助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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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明确:根据市县资源禀赋、城乡结构和市场化程度以及前期工作基础,注重代表性、差异性和独特性,选择晋城市作为整市推进试点。其他各市各选择1个试点县,择优推荐申报,原则上试点县要与当前正在推进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乡村旅游示范县、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有机衔接。

  通知要求加强统筹规划,突出农林文旅康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拓展农业功能边界。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打好“果蔬牌”,谱好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的“交响曲”。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发展一批中医保健、功能食品、康复疗养、避暑养生、森林康养等休闲旅游、康体健身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田园观光、采摘、垂钓等城郊休闲农业园区,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引进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推动科技元素融入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项目。

  以下为通知全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7〕17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稳步推进,特别是一些地方在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发展了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农业产业功能,提升农业经济活力与竞争力,助力脱贫攻坚,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根本目的,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任务,依托我省农村丰富的历史文化、农耕文化、自然风光、民俗民艺等资源优势,全面强化和拓展农业加工增值功能、休闲服务功能、生态保护功能、观光体验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科普教育功能,以市场为导向,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手段,发展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闯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产业融合发展路子。

  二、试点时间

  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试点范围

  根据市县资源禀赋、城乡结构和市场化程度以及前期工作基础,注重代表性、差异性和独特性,选择晋城市作为整市推进试点。其他各市各选择1个试点县,择优推荐申报,原则上试点县要与当前正在推进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乡村旅游示范县、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有机衔接。

  四、试点任务

  (一)充分挖掘农业资源优势。依托各地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历史文化背景等条件,深入挖掘提炼各地独有的自然气候、地形地貌、农田水利、民俗民风、服务设施、农家小院、国有或集体森林等资源要素,做好资源挖掘、评价,抓好优势的互补结合,引导农民将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谋划发展一批具有地域特色、主题突出、个性鲜明的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项目,力争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

  (二)全方位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加强统筹规划,突出农林文旅康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拓展农业功能边界。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打好“果蔬牌”,谱好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的“交响曲”。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发展一批中医保健、功能食品、康复疗养、避暑养生、森林康养等休闲旅游、康体健身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田园观光、采摘、垂钓等城郊休闲农业园区,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引进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推动科技元素融入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项目。

  (三)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将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和农民务农就业增收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民参与和受益,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实现互利共赢。要抓好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林文旅康一体化项目。要抓好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合作组织创新,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运用到农林文旅康项目中,科学评价农民土地、林地、房屋各类资产权的价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折算成股份,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形式组建合作经济组织,或由村委会代行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取得的收益按股份分红。

  (四)保护乡土味道乡村风貌。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还原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乡愁,留住乡亲,保护好绿水青山,实现生态可持续。要坚决走保护式开发的路子,在打造景点景观过程中,不得破坏历史文化遗存,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加强对古村文化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促成乡村文化生态、自然生态的良性互动,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既要鼓励创新,又要把控方向,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省政府成立推进全省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负责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指导督促协调各地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启动后,各试点市县原则上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地区的工作推进。省里将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督导,及时了解情况,定期进行评估。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试点市县要按照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充分调动参与主体的积极性。要按照全省总体布局,立足地方比较优势,根据地方发展实际,科学编制区域整体规划和单项规划。规划要本着区域集中、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功能集成的原则,注重多项性和独特性,妥善处理长远与短期、保护与利用、政府与企业等的关系,明确开发方向、主题定位、市场定位和项目设计。要依据规划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主导产业、实施主体、支持政策、组织保障,科学组织实施,严格按规划建设,确保项目落地并取得实效。严禁借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

  (三)加大支持力度。省直各部门要出台支持政策,对试点工作给予支持。发展改革部门要在规划、立项、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要用好用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等有关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政策支持产业发展;林业部门要深入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盘活林业资产,积极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旅游发展部门要统筹整合乡村旅游项目,规划安排旅游线路和景点推荐工作,指导各地开展项目招商推介;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支持项目发展;文化部门要对项目的宣传推介给予支持。

  要加大对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的投入,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试点工作予以支持。试点市县也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投入,各地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要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文化旅游等各类资金也要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鼓励通过采用PPP模式、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循序渐进、步步为营,既要形成综合优势,又要体现区域差异。在试点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实现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为全省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积累经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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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园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