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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场扩大消费:用文化产业提高文化民生的幸福指数

2011年03月09日 09:22   来源:中国文化报   杨浩鹏
    文化消费增长与文化生产发展之间存在着必不可少的供需互动关系,文化消费需求才是文化生产发展的最终动力,追求文化“丰产丰收”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文化“丰衣足食”。为了更好地评估文化产业与文化民生的内在联系,王亚南进行了有关全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的课题研究,立足于全国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测算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消费支柱。“以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来检验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成效。”

    王亚南向记者透露其即将发表的新一期“全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中的数据:2009年全国城乡人均文化消费564.94元,占人均GDP的2.21%;同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约8400亿元,占GDP总量比重约2.5%。“如果这当中的比值对应关系短期内没有变化,那么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翻一倍达到4.42%,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占GDP总量比重也将在目前基础上翻一倍达到5%,实现‘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这就要求2009年至2015年全国城乡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保持27.97%的年均增幅,而人均产值增长保持2000年至2009年的年均增幅。”

    文化民生要行政和市场双保险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起航之年,这为改善文化民生提供了新的机遇。

    “十二五”期间,推动我国文化发展,除了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使之进入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直接惠及民生,还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破解文化消费需求的“积蓄增长负相关效应”。王亚南表示,“国内普通老百姓一遇危机便压缩‘非必需’的文化消费,加大积蓄储备,以应付今后也许更为紧要的需求。因此建立健全覆盖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保障文化民生的一个重要环节。”此外也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实行文化消费直补,弥合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

    具体到相关文化产业领域中,如影视产业,“虽然目前的影视产品越来越丰富,总体上来讲在接近老百姓的需求,但在多样性上还有不足,离老百姓的需求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尹鸿表示:“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改善文化民生,应该更多地让民成为主角。虽然各地政府也都在大力推进改善文化民生,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在一些方面也产生了流于形式的现象。应该把市场的部分交给市场去做,政府需要做的,是规范文化消费市场,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比如在影视产业中,现在的影视产品中植入广告等过多,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进行规范,严禁文化产品中出现欺瞒违例的现象。同时适当向低收入人群实施一些票价优惠政策,在市场化的基础上做一些民生举动。”

    此外,“很多人容易忽略的是,文化产业也是增加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文化产业有许多传统意义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非常有助于就业。而就业是保障收入的基础,因此也是保障民生的关键。如果要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增加就业的作用,国家应该放宽社会资本进入相关文化服务领域。现在民间资本从事具有公共文化服务性质的文化产业时,从注册、免税、运营等环节都存在诸多困难。”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晓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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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