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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场扩大消费:用文化产业提高文化民生的幸福指数

2011年03月09日 09:22   来源:中国文化报   杨浩鹏
    文化民生,是文化层面的人民生计,是文化发展的根本目标所在。近期召开的地方两会上,文化民生已迅速成为新的关键词,并随之成为热点词。其原因正如文化部部长蔡武所说:“文化是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幸福指数的重要衡量尺度。”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上看,人的福祉才是根本,而文化服务正是百姓幸福感不可或缺的组成因子之一。在即将迈入“十二五”的时间节点上,“文化民生”这一重大议题更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文化消费是文化民生的基础

    “如果说公共文化服务是用来保障最基本的文化民生需求,那么文化产业的发展就主要是为了改善与提高文化民生水平。”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尹鸿对记者表示,文化产业的发展不是为了提供最基本的文化产品,而是提供多样、丰富和高品质的文化产品。“从文化产业角度来讲,衡量文化民生的标准就是文化产品是否丰富,产品质量是否可信,因为只有丰富的高品质文化产品才能保证老百姓通过文化消费获得文化享受。”

    因此,从文化产业的角度来看,文化消费是文化民生的关键切入点。正如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王亚南对文化民生的产业定义所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所谓需求主要体现为消费需求,人民群众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如何,可以体现民生的基本状况。同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业的产出供给恰恰满足了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的主要部分,所以文化消费需求自然可以体现文化民生的基本状况。”

    据初步估算,2009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约为8400亿元,占同期GDP比重约为2.5%。2009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为7521.44亿元,人均文化消费为564.94元,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为2.21%。这中间的差额可以理解为公共文化服务部分。“在现行统计制度下,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同样进入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统计中,但公共文化服务的产出却未能进入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消费,所以城乡居民消费统计中看不出公共文化投入产出的效果。这就是说,目前城乡文化消费统计数据主要对应于文化产业产出统计数据,因此说文化产业的产出供给支撑了文化民生消费的主要部分是有数据依据的。”王亚南告诉记者。这意味着,文化消费是目前保障文化民生的重要支柱。

    扩大文化消费改善文化民生

    在文化建设领域,转变文化发展方式,需拉动文化内需,扩大文化消费,改善文化民生,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落实在增进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之上。

    进入“十一五”以来,居民消费不振和加大储蓄倾向的出现,对文化消费需求的增长极为不利,文化消费年度增幅在2006年至2008年间持续下滑,到2009年有了明显回升,比2008年增幅提高了5.7个百分点。“这是因为,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采取大力拉动内需的策略,在保障文化民生、促进文化消费方面也产生了明显效果。”王亚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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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