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履行法定程序
有利摆脱经营危机
关门、停业、倒闭、关张……这些关于民营实体书店经营危机的描述,似乎让公众感觉这些书店已经走到了经营的尽头。而事实上,在书店陷入危机、无力偿债的情况下,经营这些实体书店的公司大多没有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履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程序,将公司解散。
根据法律规定,重整、和解可以为陷入危机中的企业提供与债权人沟通的途径,让企业有机会重新调整经营策略,重新制定经营方案,不至于因为无法支付欠款使资金链断裂、经营停滞而陷入更大的危机。即便是无法进行重整、和解,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也可以面向所有债权人公平分配企业的剩余财产,依法概括性地解决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并解散破产公司,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安全。
对于陷入经营危机的民营实体书店来说,虽然面临资金方面的困难,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已经被宣告死亡,在法律框架范围之内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仍有可能获得重生的机会。即便是最后无法进行重整或达成和解,进行破产清算也是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场规律对书店进行处理,防止出现遗留问题,稳定市场秩序的作法。
如果宣布亏损就关门停业,不履行法定的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程序,不仅容易留下很多难以处理的欠债,让供货商、读者遭受损失,也不利于自己摆脱危机,还可能危及市场安全,严重时甚至会出现债权人哄抢书店资产的混乱局面。
延伸阅读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总会有企业陷入经营危机,优胜劣汰也属正常,而破产法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已经为处理这些问题提供了方案。
民营实体书店的危机只是个例,但其中反映出的法律问题值得所有人深思。危机的背后实际上也蕴含着重生的机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企业还有重新崛起的可能,这既是保护企业自己,也是保护企业的众多债权人。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出现危机时,如何有效利用现有的法律制度来拯救企业,避免出现连锁反应,尽可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安全与稳定。如果目前陷入危机中的民营实体书店能够出现这样的范例,那对于其他书店的脱困无疑具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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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