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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创产业面临重大历史发展机遇

2011年11月07日 10:16   来源:SRC-71   姚钰珂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规模实力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文化产业已成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途径,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与经济、科技等“硬实力”取得的进步相比,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发展却不匹配。首先,我国文化产业集中度不高、缺乏骨干和知名品牌,文化企业呈现出“软小散滥”的状态。以演艺产品为例,我国全部海外商业演出的年收入不到1亿美元,还不及国外一个著名马戏团一年的海外演出收入。

    其次,有关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一方面文化立法比较薄弱,文化产业发展缺乏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另一方面对文化产业的行政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体制性、政策性障碍,产业政策还需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最后,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地相继上马大型项目,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纷纷亮相,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然而,盲目发展、资源浪费、同质化竞争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全国有几十座城市已开工或准备建设大型动漫主题公园或文化主题公园,不少风景区都拟上马大型实景演出,还有的文化产业项目以文化之名搞房地产开发。

    目前文化产业面临着转轨,刚刚闭幕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给文化产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会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把文化产业发展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然而,文化引领时代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必须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李小磊  文化部  文化产业司巡视员 


    制定普惠政策扶优扶强

    “从整个社会发展来说,文化大发展肯定是一种历史的需要。”李小磊透露,在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后,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更多的优惠政策,对文化创意产业企业进行扶优扶强。

    文化创意产业包含在服务业里,从统计局的数字来说,目前中国的GDP构成中,服务业为43%,发达国家在70%以上,发改委在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时候,在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中,将其在GDP的占比从43%提升到47%。

    “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创产业对社会经济贡献值大幅提升。在发达国家,服务业对GDP的贡献值在70%以上,文化创意产业贡献值大概在30%左右。从发展上来说,中国文化产业还是大有余地,空间也很大,但是中国整体国民经济总量很大,人均产值还排在世界100名以外,因此现在很多西方国家在文化上‘捧杀’我们,其实我们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很有差距,需要警惕。”李小磊表示。

    与此同时,李小磊表示,目前一些政策要想落地非常困难。此前,文化产业司曾联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个有关扶持动漫发展的政策,减免企业赋税,然而,目前这一情况并不乐观,“我们制定的优惠政策规定,如果是国家认定的动漫企业,只要主业达到一定比例,其企业所得税就可以减少15%。然而,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重庆正在进行城乡改革,所有企业的所得税都可以减少15%,所以这一政策对重庆就变得没有意义”。

    “因此,我们希望能制定更多具有普惠意义的政策,不仅扶持国有企业,而且扶持所有优秀的企业。”李小磊特别强调,目前社会上有一种误读,认为民营企业靠不住,“事实上,我接触的一些做得好的企业,从他们对党、对国家精神的领悟上来看,许多国有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都未必能做得到”。

    此外李小磊还指出,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中最容易产业化的领域做得并不好。他表示,在文化产业中演艺业是短板,而在演艺业中音乐剧是短板,中文版《妈妈咪呀!》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作为国内首个购买国际版权、中国制造的中文版世界经典音乐剧《妈妈咪呀!》在国内已经演出超百场,票房突破4500万元,成为国内首部以产业化标准来运营的剧目。

    “此前,我去看过一个音乐剧《爱上邓丽君》,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作品,但由于它没有驻地演出,演两三天就走了,所以并没有太多的人知道。”在李小磊看来,国内并不缺少内容好的产品,但文化企业不懂得营销,也不会宣传自己,是影响其推广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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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