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文化产业山西省首设专项资金

2011年03月15日 11:24   来源:山西晚报   
    为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后劲,山西省首次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以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等方式,给予企业资金扶持。

    其中贷款贴息将成为主要扶持方式,专项资金将对符合扶持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补贴,对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文化产业项目给予补助,对获得省级、国家级或国际文化产业相关奖项的项目以及纳入国家重点扶持名录的重点文化企业、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给予奖励。

    在山西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的文化企业,都可以申请专项资金。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31日前。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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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