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黔东南州文化产业发展大会上获悉,目前,有1000多名黔东南籍民族歌舞演员在省外谋生和发展,成为了推介宣传黔东南原生态民族文化的重要力量。
据介绍,这些在外谋生发展的民族歌舞演员,来自黔东南16县市,演出地主要在沿海发达城市,外出比较早的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他们多数组成为“歌舞队”,以集体的力量谋求发展,也有一部分在外地的文化演出机构供职,专门从事民族歌舞表演,也有少部分“单打独斗”。这些演员,有的是被“挖”走的,比如,从江县就有不少侗族大歌演员被广西龙胜县文化演出机构或者民族宾馆酒店高薪“挖”走。
一些演员的月工资上万元。有的除了表演,还去联系、洽谈表演业务,年薪十多万甚至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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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