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印发《全省文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018年02月08日 15: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9日讯 日前,江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全省文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专项治理自2018年2月开始,到2018年12月底结束,重点做好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3个方面的工作。

  

  方案指出,文化厅驻村扶贫治理内容包括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重视不够,派出的干部不得力,驻村扶贫时间不到位,没有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户家中掌握贫困情况,存在“挂名走读”等现象;没有采取精准的扶贫措施、因户施策,贫困识别不精准,存在优亲厚友现象,没有做到应进尽进、应扶尽扶;没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存在接受礼品、礼金、宴请、馈赠或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现象等。

  文化行业扶贫治理内容包括对贫困地区设备购置项目、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送戏下乡”、“三区”人才帮扶等文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各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时有发生等。>>>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文政策原文

  江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全省文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省直管县文广新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按照《关于转发国务院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赣开发〔2017〕15号)和《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开发〔2017〕16号)要求开展全省文化扶贫领域作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全省文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江西省文化厅

  2018年1月30日

  以下为方案全文

  全省文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做好文化脱贫工作,按照《关于转发国务院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赣开发〔2017〕15号)和《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开发〔2017〕16号)要求,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文化系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我省“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工作要求,全面系统对文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以国家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享受片区政策的24个县(市、区)为对象,坚持定点、定向的原则,实施文化惠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精准扶贫举措,不断完善文化精准扶贫体系,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好文化领域脱贫攻坚任务,提高政治自觉,坚定文化自信,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文化扶贫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自2018年2月开始,到2018年12月底结束,重点做好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3个方面的工作:

  (一)自查自纠(2-3月中旬)

  自查自纠要对照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作风专项治理任务逐项梳理排查,对已经完成的任务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梳理文化扶贫作风问题,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查明原因,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记录,做到底数清、问题准、情况明。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和厅机关相关处室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和整改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报送至省文化厅计划财务处。

  (二)集中整改(4-5月中旬)

  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作风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集中时间整改,在5月中旬前整改到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和厅机关相关处室于5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省文化厅计划财务处。

  (三)监督检查(6-8月)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和厅机关相关处室要建立健全文化扶贫工作成效考核、督查巡查工作机制,定期深入贫困村,釆取暗访检查等形式,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省文化厅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也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

  (四)巩固提高(9-12月)

  认真分析文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产生的根源,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全面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体制机制上的障碍,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止文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的发生。集中专项治理结束后,要立足文化扶贫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整改,不断巩固深化文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确保如期完成文化扶贫任务。

  三、治理内容

  (一)文化厅驻村扶贫治理内容

  1、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重视不够,派出的干部不得力,驻村扶贫时间不到位,没有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户家中掌握贫困情况,存在“挂名走读”等现象;

  2、没有采取精准的扶贫措施、因户施策,贫困识别不精准,存在优亲厚友现象,没有做到应进尽进、应扶尽扶;

  3、没有按要求完成阶段性扶贫任务,没有按工作进度推进项目实施,没有解决产业帮扶问题;

  4、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对贫困点退出时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急躁冒进,或不愿主动作为,小计观望、拖延等待。

  5、精准扶贫基础工作不扎实,建档立卡信息资料数据采集不齐全,动态调整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

  6、区域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

  7、帮扶措施单一,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8、扶贫项目与贫困户缺乏利益联结机制,存在扶农不扶贫、扶富不扶穷现象;

  9、贫困村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基层党组织不能发挥精准扶贫战斗堡垒作用,乡村精准扶贫工作站(室)不健全,基层精准扶贫工作存在无人管事、没人办事问题;

  10、没有对贫困村进行有效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村“两委”班子不齐全、村“两委”队伍建设无力、村党建工作弱化等现象;

  11、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12、帮扶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办事拖沓、推诿扯皮,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13、没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存在接受礼品、礼金、宴请、馈赠或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现象。

  (二)文化行业扶贫治理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没有成立文化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没有担任文化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

  2、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行业扶贫工作;

  3、没有将文化扶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4、没有将年度扶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没有制定有关扶贫攻坚工作方案;

  5、落实文化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6、推进基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中宣部“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全面达到国家标准等工作不力;

  7、开展“送戏下乡”活动时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不够;

  8、文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结存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等问题;

  9、对贫困地区设备购置项目、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送戏下乡”、“三区”人才帮扶等文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各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时有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发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切实将文化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完善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文化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研究文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有明显成效,确保专项整治按时保质完成。

  (三)坚持从严要求。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作风问题,决不姑息迁就、不下为例,对专项治理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坚决处理。

  (四)搞好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文化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现文化扶贫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在文化系统营造扶贫攻坚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文化干部扶贫干事创业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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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园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