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237万元

2018年01月22日 16:43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2日讯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文〔2017〕147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将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各市、县、区、单位(项目代码:135050009036),相应增列2018年“文物保护”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70204)。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文物维修保护、文物安防、消防及防雷等所需支出。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微信号:cewenhua)了解,江苏省财政厅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总金额5237万元,本次提前下达3375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见附件。>>>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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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冬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