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8年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840万元

2018年01月22日 15:47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2日讯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文〔2017〕158号)精神,将2018年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各市、县、区、单位(项目代码:Z135050000038),相应增列2018年度“其他文化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70199),专项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实施。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微信号:cewenhua)了解,江苏省财政厅本次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总金额840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表。>>>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附件1:提前下达2018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汇总表

  附件2:提前下达2018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年度重点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3:提前下达2018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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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冬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