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jpg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化产业 > 文化大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奏响文化惠民新乐章

2018年01月03日 08: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张雪

  原标题:奏响文化惠民新乐章

  刚刚过去的2017年,思想文化战线发生了很多变化。传统媒体更好看了,网络空间更加清朗了,人们的公共文化生活也更加丰富多彩了。

  “文化获得感”成为群众谈论生活变化的一个常见词汇。各级文化部门和公共文化单位紧紧围绕到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的战略目标,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奏响了文化惠民的新乐章。

  这一年,文化部正式发布《“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规划明确,要立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这一年,文化建设的一些“四梁八柱”性质的重要法律颁布,公共文化法治建设取得新的突破。2017年3月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施行,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规定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中的职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共图书馆法》,明确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符合当地特点的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以乡镇、街道的综合文化站和村图书室等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这一规定,确保了公共图书馆资源向城乡基层延伸,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

  这一年,我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已有3000余个,博物馆、纪念馆超过4000个,文化馆3000多个。三分之二的村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有文化活动室,覆盖城乡的国家、省、市、县、乡、村(社区)六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公共文化设施来到群众家门口,“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乡有综合文化站”成为常态,公共文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向基层倾斜。

  这一年,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和亮点之一。“百县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流动文化车配备项目”等服务基层的重大文化活动继续推进,更多老百姓分享到了文化惠民的成果。

  这一年,优质公共文化产品和资源的供给不断丰富。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开展戏曲进乡村活动,以政府购买方式,积极推动送戏下乡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乡村的舞台上重新敲起锣鼓、响起了铙钹。

  这一年,由中宣部、文化部、中央编办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发布。方案部署推动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方案的部署,未来,理事会将成为公共文化机构的“当家人”,公共文化机构活力不强、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人民群众需不需要、满不满意是评判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重要价值标准。这几年,围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目标,各地积极探索实践,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形成了不同的公共文化建设模式:青岛、成都、焦作等地文化超市采取个性化、订单式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北京、天津、合肥等地发行文化惠民卡,将优惠文化产品打包,给群众自主选择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在新的一年里,思想文化战线一定能在实践中更好地进行文化创造,在推动历史前行中更好地实现文化进步。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进入文化产业频道>>>>>

(责任编辑: 李冬阳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