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沐:文交所整顿在即 份额化交易将被重点监管

2011年11月21日 10:17   来源:中国经济网   

    原题:文交所在突围中要找寻新天地
    作者:西沐(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研究员,文化部《中国艺术品市场白皮书》主笔、统筹人)

 

西沐


    可能不少人难以接受,在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大好形势下,迎来的不是文交所发展的好消息,而是一个几乎使走份额化传统路子的文交所遭遇灭顶之灾的坏消息。

 

    据报道,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明确规定,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文件明确规定,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不少人认为,行业失范与金融及社会风险大环境殃及文交所。其实,这一决定的背景是,宏观上讲,大环境是要更加突出防范金融风险及社会风险;微观上讲,文交所在全国的发展过多过乱,且大多运营能力不强,行为不断失范,有失控的危险。

 

    虽然在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并进一步指出促进文化产品和各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必须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健全中介机构;要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办好重点文化产权交易所,规范文化资产和艺术品交易。

 

    但整顿已经来临,总的来看,有三个去向应该明了:一是明确清理政策界限及清理范围。总体而言,此次清理的界限是“不能做涉及证券、期货属性的交易”,由于涉及证券、期货属性的交易属于虚拟产品交易,具有包括准入、信息披露等一系列监管要求,必须受专业的法律法规约束,并在专业的监管制度下开展业务。二是要在整顿中强化监管,发展重点文交所与试点性的文交所,并进一步成立相应的联席工作机制,确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及监管所依定的政策法规与办法;三是文交所要重新洗牌,重新定义,重新定位。同时,文交所的业务模式要进一步探索,进一步转型。

    一、重新定义文交所,就是要对文交所重新定位。当前,文交所所谓重新定位就是需要突围,文交所太过迷恋艺术品的类证券化交易,以致迷失了自己的定位与使命。我认为,文交所最大的突围就是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进行定位,回归本源。

 

    我们说,文交所最核心的有四点:一是非标准标的物的一头对多头、多头对多头交易;二是交易的平台化取向;三是大众参与;四是利用市场机制进行文化普及与美育。其中,价值发现是核心,大众参与是灵魂,平台化是关键,利用市场机制进行美育是其存在的社会价值。最终目标是促进文化艺术产业与金融的对接,壮大文化艺术资本市场。在这里,我们强调文交所应有的一些社会化服务功能。

    1.功能定位:文交所是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及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兴起的,其初衷是实现文化与金融的对接,突破文化产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但文交所一旦成立,它就成为了一个公共的平台,这个平台就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那就是方便、效率、安全。

    2.运营定位:最为核心的是其实现文化艺术资源与资本对接的平台,不仅仅是份额化交易的平台,平台的公共性、公信力及社会化监督与保障等板块,应尽快落实并做好。重点是做好社会化的登记功能及见证交易功能的发挥。

    3.标的物特性的定位。事实上,当下很多关于艺术品市场的诸多问题,更多地是缘于艺术品特性的不同认知。艺术品既是一种特殊的市场资源,更是一种特定的文化存在,因此对艺术品的认知必须从多维、多层次、多视角上去认识,从价值构成的角度上来看,它至少应有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市场价值及物理价值等几个方面予以阐释。

    4.业务模式的定位:核心的业务模式是服务+交易安全的支撑与保证,在创新中发展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在此基础上,以平台化服务与交易为核心,不断对接银、证、保、信四大金融门类,对接产权要素交易市场与拍卖市场,不断推进文化艺术品实拍交易、产权交易及虚拟交易市场的发展,从而有效地推动中国艺术品投资活动活跃而又健康地发展。最终,将文交所打造成为一个新型的交易模式,即在专业化、职业化服务为基础之上的多层次、多模式的艺术品投资与交易的平台。这是文交所走出单一化模式进行转型的关键。

    二、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文交所最大的机会就是利用市场机制而不是权力机制来配置文化艺术资源。也就是在中国政府办文化的大体制转型中,急需要文化艺术资源在市场机制下实现有效率、有秩序的流动,而文交所这个四公平台恰恰能够解决文化艺术资源整合与流动中的确权、鉴定、评估、定价、见证交易、登记等环节中的问题,使文化艺术资源的流动从隐性到显性,从特例到常态,从而极大地推动文化艺术产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文交所在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战略地位,是在资源资产化、产权化的基础上,实现资源的流转、整合与有效的配置。在当下这个关口上,中国急需要为文交所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产品与支撑服务提供商,据我了解,在这方面,深圳杏石投资做了积极而又有效的探索。

    三、现在对文交所交易的资产有很多非议,其实都是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只不过文交所作为一个平台,在人们的关注中被放大了。文交所的发展要在这些方面建立一套严格的系统,首先是政府层面的顶层设计至关重要。重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监管。重点是确立监管机制与政策法规及办法。监管机制包括工作机制、监管机构与确定相应的流程规范。二是政策法规与办法是监管的依据。其次是尽快建立与完善行业组织,提升行业管理、行业能力与行业自律水平。第三是市场秩序与市场支撑体系的优化与规范。

    四、要优化文化艺术产业的生态体系建设,既要培育环境,又要优化系统结构。目前我们要突破几个关口。首先是要优化环境,提升认识。要改变我们长期以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条件下所形成的文化发展观,摆正文化发展的地位。其次是转变文化艺术资产的发展观,把文化艺术资源各自为政的“小”、“散”、“轻”状态,在与金融的对接中,整合成为更有竞争力的整体与系统化力量,打造文化艺术航母。第三要进一步认清文交所在文化艺术金融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第四是文交所的核心能力建设。当下应关注文交所的核心竞争力定位问题,最主要的是文交所平台的运行要达到低成本,高效、安全、透明的营运。突出的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创新能力,运营能力,人才优势及资源整合能力等。下一步文交所的发展,我认为,更应在政府的进一步授权中,强化相应的社会化服务的职责,最为重要的就是强化登记功能及见证交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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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