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万徐悲鸿是假?完全指鹿为马 伪作都算不上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7000万徐悲鸿是假?完全指鹿为马 伪作都算不上

2011年09月22日 11:14   来源:羊城晚报   

    会不会存在这样的情况,当年徐悲鸿也画过类似模特和背景的作品?区础坚表示,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不大。“我对当年画这张习作的场景、包括模特的体型特点和细微动作都记得很清楚,出现雷同情况是很罕见的。”区础坚加重语气说,“而且,真要辨别真伪的话,十分简单:通过科学手段,对画作的画布、颜料进行验证即可。毕竟,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画布、颜料和五六十年前的画布、颜料区别是十分明显的。”

    区础坚说,发出这封公开信的目的十分简单,那就是告知公众事实真相,并希望引起重视,以完善文化市场。“文化市场已经混乱得令人难以忍受。”区础坚无奈地说,“拍卖假画的情况很多,包括我的作品也被假冒。”


    区础坚表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确认是哪一位同学的习作,但肯定是30位同学中的一位。

    涉事拍卖公司有何说法?9月16日下午,记者致电北京九歌国际拍卖公司,一赖姓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相关人员外出学习,要等下周才能接受采访。赖先生同时表示不方便透露相关人员手机。同日,记者致电徐悲鸿纪念馆,无人接听。

 

    事件在圈内引起轩然大波。画家、收藏家罗渊表示,这幅画因为是天价,所以引起极大关注,“天价假画已见惯不怪了,而当造假的疯狂和对造假的麻木和无奈,成为一种社会容忍、接受的文化,才是最恐怖的”。

 

    拍卖行业对藏品真伪的鉴定遭到质疑

 

    马未都:谁知道什么程序?

 

    在收藏专家马未都看来,拍卖行业早已呈现无序乱象。

    记者: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现在一般拍卖行鉴定藏品真伪的程序呢?

    马未都:程序?没什么程序,就是拍卖行自个决定的。谁知道什么程序?

    记者:其中并没有一个什么规章制度来约束他们这种鉴定?

    马未都:没有,拍卖行就是一个商业单位,跟普通的商店没区别。就比如一个超市,它有什么程序来鉴定进来的货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这个就看它自己愿意不愿意把握住了,对吧?

    记者:也就是说,他们砸了自己的招牌,别人也管不着,是这个意思吧?

    马未都:对,砸了招牌是他自个的事嘛。全世界的拍卖行现在重要的不就苏富比、佳士得两个嘛,200多年了,剩下那些不行的慢慢就被淘汰了呗。

    徐悲鸿存世画作有限,油画作品更少

    吕立新:真迹还能有几张?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专家吕立新此前在央视“百家讲坛”主讲《写实徐悲鸿》,他介绍说,徐悲鸿画蒋碧薇的肖像主要是在法国留学期间,“蒋碧薇有很多照片,从侧面看也能分辨出是不是蒋碧薇”。

    同时吕立新还用数字进行了解读:“第一,徐悲鸿所有作品,存世的总共才3000幅左右,其中1200幅在徐悲鸿纪念馆;第二,徐悲鸿的作品以国画为主,油画不到100幅,多数也在纪念馆;第三,纪念馆之外,还有国家各大美术馆的收藏,剩下来在民间流通的可能也就几百张,还有多半在藏家手里不拿出来交易。综上所述,你可以想象,能在市面上交易的还剩几张?本来就少的油画又能有几张真迹?”

    陈丹青:完全是指鹿为马

    他认为,此画连“伪作”都算不上

    公开信发出当天,著名画家陈丹青立即发表评论,称《人体蒋碧薇女士》连“伪作”都算不上。

    陈丹青认为,所谓伪作,就是很用心地画出来的像徐悲鸿的画,然后冒充是徐悲鸿的作品。“这还好一点,还很认真地在骗人。”陈丹青说,“这个(《人体蒋碧薇女士》)完全是拿了一张不相干的画说这个是徐悲鸿画的,指鹿为马。”

    陈丹青指出,《人体蒋碧薇女士》画中的主角,与徐悲鸿画作中的蒋碧薇不是同一个人。“用不着依据,我们都画了四五十年油画了,这是一个简直不用去判断的事情。”陈丹青坦言,“所以我比较惊讶,现在人最起码的比较都做不出来,20年代和80年代的区别,江南小姐和北方丫头的区别已经基本看不出来了。”

    是名作还是习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闻讯评论,这场疑云会让很多人不高兴:徐悲鸿的长子徐伯阳不会高兴,九歌拍卖公司不会高兴。而其中最不高兴的,显然是七千万元买了哑巴亏的买家。如果这幅《人体蒋碧薇女士》确为当年的学生习作,这位委屈的买家只能成为冤大头,他不是第一个,显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在接受采访时,陈丹青对拍卖行里层出不穷的赝品也深有感触。据他自己的统计,从2005年到现在,拍卖市场上至少有24幅冒充他的作品,“但都是我事后才知道的”。陈丹青直言自己没有去追究,因为无从追究。对于高价买到赝品的人,陈丹青说:“冤大头啊。没有办法,你到哪儿去找?因为拍卖行是一个商业机构,它不是鉴定机构,理论上它好像不负责这个画是假的。”

    我国现行的拍卖法第六十一条明文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正是这样一条被所有拍卖公司搬到企业管理办法和拍品画册首页的免责条款,成为了制造和拍卖赝品者的“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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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