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做客中经网文化名人访 王耀峰/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记者 张翔) 4月28日上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做客中经网文化名人访,就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数字出版物等相关问题谈了自己的观点。>>>点击进入访谈专题页面
张洪波接着介绍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相关职能。他表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是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协会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从事文字的著作权管理,在当前新技术、新传播方式、新著作权的权利不断出现的情况下,个人很难管理相关的权利或者很难从权利管理过程中获得比较好的回报,于是国家版权局指导国内12家单位,比如中国作协、中国文联、中国记协发起成立了文字著作权协会这样的一个组织。目的是在新形势下加强版权的保护,并且推广作品。
张洪波表示,文字著作权协会主要有三方面的作用。第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是全国承担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以及电台电视台法定许可稿酬收转的法定机构。比如一个媒体发表的文章,被其他的媒体转载,就应该获得相应的稿费,如果转载报刊找不到原作者,就应该把转载的稿费按照一千字50元的标准,交给文字著作权协会,协会可以与原媒体联系,找到作者转付稿酬。另外还有数字网络环境下进行一些工作,即通常所说的数字版权,数字版权包括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手机阅读、手机报、电子书等等。协会可以跟几大电子运营商和厂商谈电子内容的授权许可,会帮助会员获得数字版权的收益。
第三个主要的作用就是维权,当会员的权利被一些企业,或者使用者侵犯时,协会可以代表作者,以会员的名义跟侵权盗版的企业交涉,甚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会员的权力。张洪波表示,协会跟港澳台和海外的相关著作权管理组织有广泛的联系,与香港、台湾地区,美国和加拿大的组织都有合作,当签订了代理协议之后,协会可以代表这些组织向大陆的收取相关的版权费,也可以代表会员通过版权收取相关的费用。
张洪波谈到,国际上也有着类似的组织,比如在国际上有一个组织叫国际影印复制权协会,美国有美国版权结算中心,澳大利亚有版权许可代理公司,加拿大、英国都有一个版权许可代理机构。只是名称不同,不管名称怎样,都是著作权的集体管理组织,而且是专注于文字作品的集体管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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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