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增强文化原创力:要完善体制保障文化创新

2011年03月29日 10:40   来源:人民日报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它只有在传承创新中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体现时代精神、引领社会风尚。而文化创新则需要充满活力的文化体制为其提供保障。从目前看来,我们的文化体制改革要着力从激发创作热情、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以及增强文化渗透力三个方面为文化创新保驾护航。

    如何激发人们的创作热情和活力,使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原创性作品层出不穷,是检验文化体制是否完备的试金石。创作既是文化创新的源泉,也是文化再生产的逻辑起点。创作本质上属于个体行为,但其最终成果是属于全社会乃至全人类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激励创作、保护原创是社会行为。为此,一要设立文化发展基金,采取资助、奖励、补贴等多种方式,对创作者给予资金扶持,让具有创作潜质和才能的人们能够摆脱过分的利益诱惑,集中精力创作出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二是建立国家文化艺术荣誉制度,对文化传承和创新功勋卓著、深受人民群众喜爱、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艺术大师给予褒奖,形成全社会尊重文化艺术人才、勇攀文化创新高峰的良好环境。三是健全版权保护制度,从立法、执法、监督等各个环节推动版权保护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切实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为文化创新插上“翅膀”,是完善文化体制的重要内容。当今社会,数字化和网络化技术正在改变文化的生产方式、传播方式和消费方式,立体电影、互联网电视、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电子书包等令人耳目一新。文化已成为集成和应用新技术的重要领域。文化发展史证明,每一次科技革命,都会催生文化新业态,丰富文化表现力,增强文化感染力,提升文化传播力,从而推动文化创新。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一是要建立技术标准体系。文化创作的个性化特征显著,精神文化需求具有规模较大、消费时间相对集中的特点,分散化创作和社会化生产之间的矛盾,将贯穿于文化再生产的整个过程。加强研发充分体现创作规律的技术标准体系,将有助于解决这一矛盾。二是推动文化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作为文化生产要素的配置主体,文化企业无论从事内容生产,抑或经营传播渠道,都是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实质推动者,理应成为新技术研发、集成和应用中心。三是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我国正处于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的经营规模、装备水平和竞争实力,远远不能适应科技进步的客观要求,必须通过实施重大项目引导文化企业实施科技创新。

    如何适应文化载体的新变化,增强文化渗透力,引导文化创新向纵深发展,是完善文化体制的重要方面。文化是无形的,其传承和传播必须借助有形载体。随着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物质产品不断丰富,承载文化的载体日趋多元化,除报纸、杂志、图书、音像、演艺、影视作品等文化产品和服务之外,计算机、数码产品、移动终端、建筑包装、旅游等非文化产品和服务也日益成为重要的文化载体。文化正以其独特的风格和魅力,渗透于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极大地拓展了文化创新领域。增强文化渗透力,一是要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在文化资源的挖掘、保存、开发和利用以及文化产品和服务从生产到传播再到消费的各个环节,前端链接各类装备制造业,后端对接各类电子设备制造业,文化内容是信息、旅游等产业的“血液”,文化产业与门类较多的相关产业具有较高的关联度。二是积极开拓文化创意新领域。经过创意设计将文化元素或符号,植入建筑、装饰和包装材料及旅游纪念品等,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提升品牌价值,提高物质产品的文化含量和附加值。

    文化体制的完善是一个长期过程,涉及到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文化再生产的各个环节。改革是完善文化体制的必由之路,只有坚定不移地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才能确保文化体制富有生机活力,为文化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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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