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02月17日 16:34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综合    

  2014年全省文化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文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强大动力,以继续贯彻落实部省合作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框架协议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推进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提升文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实现文化工作指导重大转变,着力加强齐鲁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传播,着力巩固扩大“后十艺节”效应,着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力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着力推动齐鲁文化走出去,开启文化山东建设新境界。   

   一、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和孔子研究院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   

  建设孔子及儒家思想研究传播体系一是支持孔子研究院积极推进儒家思想学术研究和传播基地建设,规划建设国际儒学文献资料收藏中心,围绕“四个讲清楚”,深入发掘整理孔子及儒家思想,深化重大课题研究,争取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加快推进孔孟文化数字信息系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做好《大哉孔子》展览、全息数字电影专题片,与曲阜师范大学合作办好孔子文化大学。二是支持配合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和人文社科协作体,深化马克思主义与儒学国家重点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整合儒学研究力量,着力打造世界儒学研究学术高地。三是充分发挥齐鲁文化顾问和山东博物馆、山东省图书馆、山东美术馆、山东省文化馆“大师引进工程”作用,深入挖掘整理儒家文化和齐鲁文化,大力提升“四馆”学术研究、文化交流、人才培养和文化宣传水平,使“四馆”成为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精神的文化重镇。四是发挥省图书馆大明湖老馆“奎虚书藏”作用,建设国学图书资料中心和市民国学讲坛。   

  打好对外文化交流“孔子牌”支持山东大学精心组织第三届尼山论坛,全力办好尼山论坛“明湖高端对话”。与中国艺术研究院、孔子研究院共同办好世界儒学大会,发挥孔子文化奖品牌效应,积极探索世界儒学大会走出去的具体途径。配合国家外交战略,精心筹备澳亚文化节山东周活动,组织高端儒学论坛。加快海外“尼山书屋”建设,组织开展海外“尼山讲堂”。积极参与文化部“欢乐春节”、“艺海流金”以及我省“孔子故乡.中国山东”、“孔子文化世界行”等品牌活动。突出“孔子”主题,整合文物、非遗、演艺、图书、书画、文化科技产品等资源,办好“孔子文化周”,讲好孔子故事、山东故事、中国故事,推动齐鲁文化走出去。   

  实施四大文化传承展示工程一是古籍发掘整理研究工程。加强现有馆藏珍贵古籍的研究整理,实施大型古籍整理出版项目,落实“海外儒学文献回归计划”和“齐鲁珍贵地方文献回归计划”,对回归文献进行研究、揭示,充分发挥珍贵古籍文献在弘扬传统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作用。二是东夷文化溯源工程。充分发挥山东作为东夷人最主要活动区域,东夷文化源远流长、辉煌灿烂的独特优势,加强东夷文化的考古、研究,举办“文字起源与东夷文化”等系列学术研讨会,系统深入发掘东夷文化的起源意义、思想价值和文脉传承,对东夷文化进行固化展陈展示。三是齐鲁文化重大题材艺术创作工程。进一步拓展选材的深度和广度,以儒家文化、道家文化、兵家文化、法家文化、墨家文化等齐鲁大地古代文明为主题,围绕仁爱、尚义、和谐、诚信等思想精华,以及重大文化事件、重要历史名人和经典历史故事等,组织书法美术、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启动“大哉孔子·儒家文化经典中国画创作工程”。四是孔子及儒家思想展示工程。充实完善山东博物馆孔子文化展的展陈理念、展陈方式,更加全面地展示孔子思想的文化渊源,儒家学派的创立、形成与传播,儒家思想的当代价值等,筹办“斯文在兹·孔子及儒家思想展”。   

  推进曲阜文化圣地建设加强曲阜片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曲阜文化经济特区建设,促进文化与经济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独特的文化资源和生态优势,真正使孔孟之乡成为文化建设的首善之区、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实施孔子文化品牌战略和鲁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战略,形成文化产业发达、公共文化服务健全、儒韵民风彰显、对外影响力大的儒家文化特色鲜明的创新示范区。   

  文化领域思想道德建设先行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新时期山东精神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文化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实实践者和弘扬者。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以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全面加强“四德”教育,在全系统广泛开展道德经典诵读、文明有礼培育、志愿服务和“最美文化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举办“齐鲁德馨讲堂”,邀请知名艺术家做先进事迹报告,教育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既要演好戏、又要做好人,争做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和道德操守、君子人格的示范者。   

  二、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把改革向纵深推进。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认真做好文化部下放的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工作,将认定同城网吧连锁企业下放至市级,对拟保留的13项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将重大活动、重要赛事,采取委托、合同、招标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办。   

  积极推进政企政事分开理顺文化行政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加快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理顺山东演艺集团资产、财务、人事、干部管理体制,省文化厅主要通过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实施行业管理。推动山东演艺集团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集团总部组织架构,完成各组成单位的实质整合,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建立战略发展委员会、绩效考核委员会、艺术专家顾问委员会,配强经营管理层,健全决策、监督、执行机构,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加快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增强内部活力。分步骤实施文化事业单位理事会制度,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2014年在省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率先建立理事会,逐步在全省推开。   

  深化文艺院团改革搞好改革“回头看”,做好“墩苗”、“补课”、“加把火”工作,确保转企改制落地到位。推动改制院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合格的演艺市场主体。继续贯彻落实九部门《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改革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加大对转企院团的扶持力度。落实《山东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暨组建山东演艺集团方案》,做好人员分流安置、身份转换和职工社会保障等工作,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演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加大转企院团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   

  三、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整体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坚持城市农村统筹、硬件软件同抓、建设管理并重,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适时召开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组织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年活动统筹推进县级两馆设施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规范提升、乡村文化小广场建设、城乡数字文化服务,抓好重点场馆有效利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体育健身等资源整合,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合“乡村文明行动”,完善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有效覆盖。   

  制订完善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服务体系在文化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提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种类、场地设施、人均资源、服务半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具体标准。修订完善《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制订出台《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标准》。   

  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重点抓好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和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先进县)创建工作,对原有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先进县)和首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进行复查和验收,完成前八批山东省社会文化先进县复查和第九批评选工作。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数字图书馆建设、公共文化辅导、文化志愿服务等重点工程,深化公共文化单位免费开放服务,打造服务品牌。积极探索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实现公共文化产品提供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   

  继续办好文化惠民实事加大对农民工、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力度,大力开展文化扶贫,将更多的文化资源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倾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高质量地完成“第一书记”帮包任务,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公益文化项目社会办,引导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促进文化艺术创作持续繁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认真总结十艺节舞台艺术、群众艺术、美术创作的机制经验,加强对艺术创作生产的引导支持力度。     

  组织开展十艺节优秀剧目加工提高和展演巡演巩固扩大十艺节创作成果,进一步抓好十艺节优秀剧目的加工提高,结合山东剧场院线运营,组织开展省内外展演巡演,扩大优秀作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开展艺术精品、艺术名家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进工地等惠民活动,在服务群众、走向市场过程中打造精品剧目。深入挖掘山东特色文化题材,组织开展优秀小型戏剧创作展演,创作推出更多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小型戏剧作品。大力推进“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   

  建立扶持艺术创作长效机制出台并实施《推动山东舞台艺术持续发展“4+1”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实施“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山东省地方戏振兴与京剧扶持工程”、“山东省优秀保留剧目工程”和“山东省舞台艺术英才培育工程”,制订优秀剧目、优秀人才参加国内外比赛评奖扶持办法,促进艺术事业全面持续发展。   

  提高艺术创作组织化程度加强重大题材规划和剧本一度创作,建立艺术精品创作题材库。启动中青年编剧扶持工程,完善重点剧目加工研讨机制。组织好“中国梦”主题、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备战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山东优秀历史题材艺术创作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评选、文化部第三届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评选、第七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第二届中国歌剧节、全国地方戏展演等活动,并争取优异成绩。在北京举办“山东梆子精品演出周”、“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山东舞台艺术精品展演”等活动,扩大“齐鲁戏剧”的品牌影响力。   

  实施全省美术精品创作工程召开全省首届美术工作会议,抓好山东重大现实题材和历史题材美术创作规划,强化美术人才队伍和美术创作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等重要展览活动,启动“大哉孔子—儒家文化经典中国画创作工程”。   

  五、推动文化产业提质增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着力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突出规划引领加快重点区域文化产业规划编制及实施,协调推进曲阜文化经济特区发展规划编制、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出台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促进区域文化产业协同发展。   

  抓好载体建设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建立健全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加强宣传推介和扶持服务。抓好现有各类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做好新一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评选认定、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推荐申报工作,培育扩大优势文化产业集群。结合深化文艺院团改革,依托山东演艺联盟、剧场院线和票务系统,推动演艺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加快演艺产业发展。   

  推动转型升级优先发展内容产业,加强现代科技在文化产业领域的推广应用,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充分发挥动漫产业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加快建设动漫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筹备成立山东动漫行业协会。   

  六、繁荣活跃文化市场   

  按照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要求,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   

  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文化市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协调解决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加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省中心功能,加快市、县中心建设。   

  加强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强化对文化娱乐、营业性演出、网络文化、美术品等重要领域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搞好“两会”、春节、国庆等重要节点专项整治。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努力做到审批程序标准化、过程透明化、行为可监督、结果可核查。   

  促进网吧行业转型升级完善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标准,开展网吧连锁规范化建设和星级网吧创建评选活动,促进网吧经营企业进一步优化环境、提升形象,创新经营业态、拓展服务功能。   

  七、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加强名录体系建设实施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强化国家级、省级传承人扶持、管理措施。做好第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推荐、第三批省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认定工作。加强非遗研究基地建设,推动非遗理论研究深入开展。成立山东省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组建山东省非遗保护专家库,完善评审机制,评选非遗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编辑出版《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集。组织开展2014年“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推动《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制订。   

  强化整体性生产性保护推进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实施,加快8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编制工作。以创建第二批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为契机,培育一批生产性保护典型。   

  加快非遗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非遗博物馆、传习所建设,做好第二批省级非遗优秀博物馆、传习所评选命名工作。搞好非遗数字化试点项目建设,健全非遗资源数据库。完善提升省文化馆非遗展厅,打造优秀非遗精品展示窗口。   

  实施城镇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工程组织开展城镇化进程中非遗保护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制定针对性保护措施,搞好传承人抢救性记录。积极推动将非遗保护规划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城乡接合部旧城改造、合村并镇过程中,搞好当地原生非遗和随新市民迁延非遗的保护传承。重视民间文化活态传承,鼓励非遗传承人依托非遗资源在遗产原生地开展传承活动,保持区域文化特色。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增设非遗传承、展示场所并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展示活动。   

  组织举办第三届中国非遗博览会借鉴十艺节办节经验,发扬创新精神、节俭风尚、协同作风,将第三届中国非遗博览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影响。   

  八、抓好文化创新与文化科教工作   

  实施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发展的引擎作用,加强文化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探索建立文化科技融合路径,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络化和数字化建设,实现对公众文化产品的普惠和精准投放。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和重点实验室。以提高文化科技创新能力为目的,建立和完善文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开展后十艺效应科技攻关。以国家重点课题“国家艺术节管理运营模式创新暨节后效应与大规模示范”技术鉴定为媒介,搞好科技攻关,将国家艺术节的文化艺术发展功能与政治文明建设功能、区域经济发展功能、区域社会发展功能等有机结合,放大“后十艺节”效应。   

  搞好山东省文化创新奖项目推广应用编辑出版文化创新成果书籍和光盘,组织学习观摩和获奖者巡回演讲,开展中央驻鲁媒体和省级媒体“文化创新齐鲁行”等活动,推动文化创新成果在文化建设实践中的应用。依托我省4个国家文化创新工程、15个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带动文化科技创新。   

  加强艺术教育工作推动艺术院校共建,发挥省文化艺术学校作为中国戏曲学院山东基地和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的优势,促进各层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加强艺术考级监管与服务,组织开展全省艺术考级舞蹈、音乐、美术比赛。   

  九、积极推动工作指导转变   

  改进评审评奖机制。将艺术作品的艺术质量和观众满意度作为评奖的根本标准,正确处理好领导评价、专家评价和群众评价之间的关系,把演出场次、演出收入、观众上座率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使评奖成为推动艺术作品更好地面向市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重要调控手段。探索将职称评审、青少年艺术考级等工作,采取招标、委托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机构承办。   

  改进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对服务质量、社会效益、品牌特色的考核权重,更加注重以人民满意度为重要标尺,推动考核进一步由“官评官”向“民评官”转变。   

  改进文化投入机制按照反弹琵琶的思路,将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产品采购、文化人才培养、文化作品创作等方面的资金,更多地向基层、向农村社区倾斜,推动形成文化服务均等享受、文化发展同步推进的发展格局。加大政府购买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项目外包和设施委托管理,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   

  十、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   

  坚持联系群众常态化继续利用厅长约谈、厅领导联系点、主动接访、开通微博和热线电话、做客阳光政务热线、与基层网站友情链接、个别谈心、到帮包村蹲点等15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坚持简约之风常态化认真总结十艺节实现大型公共活动简约转型的成功经验,大力发扬节俭、务实、惠民、清廉的良好作风,在整个文化战线大兴清新自然、淳朴简约之风。   

  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大力推行时时审计、事事审计、全程审计,广泛开展服务标准、服务均等、服务质量、服务效果行风评议,更加自觉地治理“庸懒散”,提高工作效能,塑造良好行业形象。   

  坚持工作落实常态化。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对各项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防止虎头蛇尾、有始无终。对工作任务实行台账制、项目制、公示制、问责制,年初建台账,年中要查账,年底要算账,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来源:山东省文化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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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希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