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9.1%

2018年02月14日 10:4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4日讯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从海南省统计局网站获悉,据对海南省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119家企业调查统计,2017年,海南省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7.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海南省文化产业持续保持较快增长。

  文化及相关产业10个行业中,除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外,8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均保持增长。其中,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的4个行业分别是: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营业收入6.42亿元,增长65.0%;文化休闲娱乐服务营业收入40.96亿元,增长17.4%;文化用品的生产营业收入99.86亿元,增长13.4%;文化艺术服务营业收入3.61亿元,增长10.0%。

  按产业结构看,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105.48亿元,增长12.1%;规模以上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实现营业收入10.39亿元,增长为7.8%;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02.13亿元,增长6.3%。

  

  附注

  1、指标解释

  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7)》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和专用设备的生产等。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7)》所规定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从业人数在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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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希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