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1213万元

2018年01月24日 16:59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4日讯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文〔2017〕147号)和《安徽省文化厅关于申请拨付2018年6项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的函》(皖文财函〔2017〕576号),经研究,提前下达各市、县、区、单位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项目代码为Z135050009036,提前下达追加市县指标026号),列“2070204文物保护”科目,专项用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文物维修保护、文物安防、消防及防雷等所需支出。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微信号:cewenhua)了解,安徽省财政厅本次提前下达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总金额11213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见附件。>>>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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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冬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