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渠道和途径 以文化创新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图)

2010年10月13日 16:51   来源:厦门日报   林起

    ●文化产业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也是产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厦门发展现代服务业应以文化创新为原动力,将文化产业作为重要产业来发展,形成与先进制造业发展互为促进、互为推动的产业经济协调发展格局。

    ●发展厦门文化产业,要在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内容、形式以及传播手段和文化业态上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环节,为发展文化产业拓宽渠道和途径。

    ●发展厦门文化产业,要在配套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进行落实,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创新的环境和条件。

 

   

 

在厦门举行的海峡两岸动漫展

 

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

 


厦门油画出口生产基地——湖里区江头街道乌石浦油画村。(陈立新摄) 


    文化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了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内容形式、传播方式和发展业态等多领域、多层面的创新。文化创新对于推动文化发展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家文化发展的活力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发展文化产业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原动力的作用。

    目前,厦门文化产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不大、水平不高、特色不明,与经济发展的步伐不相适应,这其中的关键因素就是由于文化创新不够而导致的。主要表现在:创新思维缺乏,发展文化产业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原创能力不够强,文化产品竞争力和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创新体系不健全,文化产业的结构不尽合理和完整;创新手段比较落后,文化产品新的表现形式不多;创意人才明显匮乏,文化产业缺乏稳定有力的智力推动和支持。

    文化产业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是“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高”的无烟产业、朝阳产业,它处在现代服务业的高端位置,也是产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厦门发展现代服务业应以创新型服务业为发展突破口,以文化创新为原动力,以打造“创意厦门”为目标,以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创新源泉为宗旨,以构建闽南特色和特区水准的中心城市文化创新体系为任务,将文化产业作为厦门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来发展,形成与先进制造业发展互为促进、互为推动的产业经济协调发展格局,从而推动厦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中心城市的服务与辐射功能,使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后劲更强。

     更新观念,树立创新思维,为文化产业发展筑牢前提和基础

    首先,要解放思想、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文化发展的地位、作用、方向、动力、思路、格局和目的的认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相符合,与现代科技发展相协调的新的文化发展观。要改变在文化发展方面的思维定势,开拓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思路,研究新政策,实施新举措。其次,要破除旧观念,纠正妨碍文化产业发展上的误区和认识上的偏差:一是局限于就文化论文化、就文化抓文化的思想,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片面性;二是发展文化产业要面向市场会导致意识形态失控的思想,即对文化功能认识的简单化;三是以为发展文化产业会与坚持以发展工业为重点的战略方针不相符,忽视文化产业也是产业经济的一部分的思想等。第三,要把转变观念贯穿于文化创新的全过程,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强化实践探索意识、改革创新意识,以创新的观念认识新情况、以创新的办法协调解决新问题,通过不断的文化创新去推动文化产业的大跨越大发展。

       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环节,为发展文化产业拓宽渠道和途径

     1.创新文化体制。文化体制是否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就是文化创新的过程,就是创新管理体制、创新产业格局、创新市场体系、创新市场主体的过程。

    从宏观体制上,厦门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城市,应从文化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出发,积极探索,大胆试验,为全国的改革提供经验。要针对当前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发展不够协调,特别是文化产业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实际,从大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从有利于消除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有利于与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相衔接,有利于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协调发展的实际出发,探索建立领导统一、协调有力、服务有效的文化行政管理体制。

    从中观体制上,要根据厦门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市场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体制创新,探索有效解决方式,如探索建立动漫产业促进中心负责具体管理的运行体制,以实现统一政策、统筹协调、统一实施;针对长期以来文化市场分散管理、执法尺度不一、主体不明确的问题,要尽快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以适应文化产业发展与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

    从微观体制上,要着眼于重塑新型文化市场主体,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上市的步伐。在广电体制方面,尽快组建广电投资控股公司,实行广电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和监管。并可选择网络数字电视、数字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进行股份制改造;在报业体制方面,要将经营性部分引入社会资本参股,建立国有资本绝对控股、跨媒体合作、多元化经营、集团化管理的现代化传媒公司;在图书发行体制上,要着力推动市属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组建图书发行集团,并将其优质资产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包装后,尽快上市;在文艺院团改革方面,探索建立面向市场、特色明显的新型院团体制;在民营文化单位改革方面,要鼓励和引导各类民营文化企业和中介组织进行制度创新,并实行一视同仁的政策,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壮大。总之,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努力,在三至五年内,打造一批有自主创新能力、有知名品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

     2.创新文化机制。文化产业发展必须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相结合,以体制改革促进发展,以机制创新改进管理。在宏观管理层面上,要创新科学有效的组织运行机制,切实建立起“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规范运作”的文化产业运行机制。在微观管理层面上,要建立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内部运行机制。充分调动文化企业研创、生产、经营和管理者的积极性,不断激发厦门文化企业的创造活力。

     3.创新文化内容。厦门要充分发挥和利用闽南文化的丰富资源,在内容上进行独特的、富有创意的开掘和提炼,注意产品开发的系列化和对象化,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地域的文化需求,吸引和培育稳定的受众群,延伸产业链。要积极推动闽南文化产品的创新,尤其是一些代表闽南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品开发和创新,并使之产业化。

     4.创新文化形式。主要从三个方面:一是发展模式的创新。一方面要坚持以重大文化项目带动和文化品牌牵引的发展模式,着力打造一批突出闽南文化、海峡文化和海洋文化为主题的厦门特色文化品牌,提升厦门文化产业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另一方面,要以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品牌为推动力,以城市经营为手段,形成文化与旅游、与商业相互契合的文化经济模式,使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厦门城市发展的定位相吻合。二是表现形式的创新。要大力推动现代科技广泛运用于文化领域,改进和扩展文化的表现形式,不断创新文化样式,重点要在文化管理数字化、文化传播网络化、文化服务信息化、文化消费个性化等方面积极创新,以适应广大群众文化消费的接受能力和需求的变化。三是交流合作方式创新。要积极拓展多层次、各行业、全方位的交流合作方式,使厦门成为对外文化交流网络、载体和窗口,成为文化产业合作交流的平台。特别要发挥厦门作为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先行区的作用,积极推动构建“两岸文化区”。在近几年已培育形成的“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的专业平台的基础上,以全力打造“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的综合平台为引擎,推动厦门文化产业的大跨越。

     5.创新传播手段。要大力促进科技与文化的结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等)改善文化传播方式,拓展传播渠道,丰富传播手段,增强传播能力。

     6.创新文化业态。要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现代商业模式改造传统的文化产业,催生新的文化业态。一是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文化博览、文化旅游、文化会展、动漫游戏、多媒体技术传输等新型产业;二是加快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或街区,培育和壮大文化产业集群。结合厦门实际,要加快建设动漫产业园区、油画产业园区、创意产业园区、印刷产业园区和钢琴产业园区等。与此同时,要抓紧建成一批富有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街区,如闽南风情一条街、闽南文化长廊、鼓浪屿西欧风情酒吧一条街以及琴行、石艺、字画一条街等。三是积极打造符合厦门城市定位的产业基地,如商品油画出口基地、创意人才培训基地、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基地、闽南视听产品制作和翻译基地、两岸图书发行物流配送基地等。

       强化保障,落实综合配套,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环境和条件。

     1.及时研究出台配套政策。要遵循文化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结合厦门实际,加快制定出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性经济政策。在财政方面,可设立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每年安排专款,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等方式,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予以支持;在金融方面,要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为中小型文化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为文化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试点业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在税收方面,可比照高科技园区优惠政策,制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税收和财政政策。对从事文化创意的艺术家、研发大师等要给予税收优惠,特别要超前研究制定支持文化产业园区企业、基地重点企业发展的经济政策。

     2.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要主动为各类文化企业搭建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和市场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支持现代著作权保护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机制,逐步构建区域性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3.大力培养和引进文化创新人才。要创新文化人才观,在文化发展领域加快建立健全符合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又充分考虑文化创新人才工作特点、体现文化人才价值的用人制度。要支持高校和企业开展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形成产学研结合的培养机制;要通过交流与合作,汇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创意人才,鼓励原创人才在厦研发;要引进和培养懂经营、善管理、能创新的优秀文化人才,并主动创造条件、提供机会,使他们为厦门文化产业发展发挥智力优势。要加快文化创新的奖励扶持力度,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设立“厦门文化突出贡献奖”。

     4.积极营造创新的文化环境。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文化创新的重要意义、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人们投身于文化创新,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培育和宣传文化创新的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厦门拥有的地方立法权的优势,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出台专门条例,构建支持和鼓励创新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环境。(作者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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