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敏委员建议: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2020年05月28日 08:12    来源:法制日报    张维

  “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对于促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意义重大。”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今年的提案专门关注了完善中国特色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在何志敏看来,当前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制度,对于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方面存在一些不适应,需要创新中医药专利审查规则,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和维权,扩大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品种,建立中医药保护品种等制度设计,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间的协调联动。

  何志敏认为,我国当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要问题有:目前,我国涉及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包括专利、商业秘密等法律制度和行政保护措施(新药、中药品种),这些保护形式间缺乏有机衔接,中医药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间的联动机制还需健全,保护和激励中医药创新的力度还需加强,成效有待提升。

  在商标保护方面,一些知名中医药企业的商标在海外被抢注十分普遍。

  在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目前我国对药材的品质、临床疗效等还缺乏客观、准确的国家级标准,道地药材的评价体系尚不健全,种质资源建设总体规划和布局欠缺,产业发展有待提升。

  为此,何志敏建议,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深入研究中医药产业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的需求,通过创新制度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强化规范引导等多措并举,形成中国特色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创新中医药专利保护制度规则,护航我国中医药创新。加强中医药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联动,建立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和保护名录,在知识产权执法和中医药管理中予以重点保护,推动建立中医药专利保护期延长制度。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制定中医药专利审查规则,并通过国际合作推动更多国家和地区认可和适用。

  加强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保障药材质量和资源效益。加强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快道地药材和食药两用产品的标准制修订。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引导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净化道地药材市场环境。

  建立基于传统知识和商业秘密保护的中医药品种登记制度,适用保密规则建立特殊保护措施,并与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有机衔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侵权行为,普遍建立5倍惩罚性赔偿制度,营造有利于中医药创新发展的优良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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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金金 )

何志敏委员建议: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2020-05-28 08:12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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