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沐:对中国艺术金融监管问题的若干思考

2018年09月11日 13:3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由于艺术金融服务及其资产都有其明显的特质,所以,艺术金融是一种特种金融。艺术金融首先进行的是一种金融服务,进行适度有效的系统监管,可以说是艺术金融创新的需要,更是进一步发展的保障。艺术金融作为一种特种金融,在金融监管的大框架下,根据其风险偏好,建构具有其特色的监管理念体系与方法很有必要。

  经历了全球性金融危机后,在世界范围内各国都纷纷强化金融监管,它们大多通过变革创新寻求新的出路。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金融结构正在悄然发生结构性调整,事实上,金融结构的变化预示着中国金融的功能转型,即逐步由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慢慢转变成融资和投资并重的金融体系,而且未来逐渐向以投资和财富管理为主的金融体系转变,这是我国金融体系发展变革中的大势。特别是随着金融风险结构的重大结构性变化、科技对中国金融的影响日益加深、中国金融越来越国际化等的影响不断深入,一方面,金融创新一定要强调有监管的创新,另一方面,金融创新需要有探索的时间与空间,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这也为艺术金融创新的监管埋下了伏笔。在艺术金融的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艺术金融的监管需要进一步取得如下共识:

  1.建构具有其特色的艺术金融监管,要注意风险管控。艺术金融具有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应把不确定性可能引发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这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规范管理,促进这一以创新为动力的新型金融服务业态在可持续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2.建构具有其特色的艺术金融监管,要注意鼓励艺术金融创新。艺术金融创新不仅有利于普惠金融的发展,而且具有旺盛的市场需求支撑,对于其创新机制、服务与产品,应当冷静地分析 总结,给予积极支持;对一些金融创新的业务与产品,如果有利于服务市场与产业的创新发展,应该给予一定的实验空间,使之受到尊重和鼓励。

  3.建构具有其特色的艺术金融监管,要建构创新艺术金融监管体制与体系。艺术金融发展的过程,是一个比较长的价值链延伸过程,其中,金融的介入及诚信机制的建构尤为重要。面对着复杂的金融参与过程,如何保证各方的利益,尤其是投资者的利益尤为重要。这就需要进一步从文化建设、制度、规范、政策与手段等多个方面,进行在创新监管体制与体系基础上的合法合规监管。

  中国艺术金融发展的基本轨迹

  中国艺术金融的监管必须要与其发展相适配,必须从其发展的过程中发现监管的逻辑。在分析艺术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发现,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都是从资金的聚拢为起点的。因此,对中国艺术金融的发展,一方面要用历史与逻辑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另一方面要根据艺术金融的发展进行分层分析。

  (一)形态分析

  中国艺术金融的发展,从其基本历程大概可以分为以下五个大的基本阶段:

  1.基金阶段。在这一阶段,重点是解决资金的聚合问题,整合更多的资金来购买价格更高或数量更多的艺术品。随着购买行为的增多,基金的回报需要在一定的时空下有效地退出。

  2.投资的简单退出阶段。在这一阶段,重点是解决作品的变现问题。退出主要有两个路径:第一,在市场交易中退出,主要是利用拍卖通道进行变现退出;第二,在金融机构与类金融机构间进行变现。在这一阶段,主要的形式是银行质押融资与典当行典当融资。

  3.投资阶段。随着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的需求更加综合化,出现了文交所平台。基于文交所这一平台,扩大了艺术品投资创新的空间,虽然艺术品份额化的创新实践遇到了挫折,但是开启了人们基于平台的投资创新的视野。

  4.投资大众化阶段。核心是利用“平台+互联网”机制,使艺术品投资打开了大众化的大门,主要有两个大的方向:一个是基于平台化的交易模式创新,如艺术电商的发展、艺术品实物集成电子化交易模式的创新探索;另一个是互联网艺术金融的开拓发展,表现为以P2P、艺术众筹等为主体的产品体系的不断推出与运营。这一阶段,通过“互联网+”机制,使交易更便捷、安全,门槛更低。

  5.艺术金融发展的资本市场阶段,核心是艺术企业的证券市场的发展,即上市。从当前看,艺术机构(企业)上市主板的门槛较高,存在很大的障碍,但新三板的推出与快速发展,为艺术机构(企业)进入活跃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可能与便利。艺术金融发展到资本市场的介入阶段,可以说是中国艺术金融不断成熟与上规模的重要表现。特别是基于艺术产业与艺术股权投资基金的艺术新三板推动机制的形成,会极大地推动艺术资本市场,以及基于资本市场平台的兼并、并购市场的形成。这一趋势将不断活跃、做大艺术资本市场,推进中国艺术金融及其产业向纵深发展。

  (二)业态分析

  艺术金融的发展,也不断使业界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艺术金融首先是一种特种金融服务,艺术金融更是一个新的产业业态,其核心任务是服务于艺术品及其资源的价值发现。对艺术金融发展过程的认知,总体看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投资需求(融资)阶段,解决资金聚合的问题。

  2.艺术+金融阶段,尝试探索艺术品市场如何引入金融力量的问题。

  3.金融工具论阶段,探索如何将金融产品改变为艺术金融产品,为艺术品市场及艺术品产业的发展提供稳定性金融支持路径。

  4.艺术媒介论阶段,在认识到艺术的资产特性后,进一步探索围绕艺术品的资源特性来发展金融服务。

  5.艺术资源资产化、金融化阶段,把艺术品资源及其资产作为艺术金融发展的基本对象,艺术金融及其产业的发展,是艺术品市场与艺术品产业不断发展进化的结果。

  中国艺术金融为什么需要监管

  金融监管是为了降低金融市场的成本,维持正常合理的金融秩序,提升公众对金融的信心。金融监管是在世界范围内金融领域所广泛存在的现象,金融监管的存在不是权宜之计,具有非常深层次的原因与意义。监管是一种公共物品,由政府公共部门提供的旨在提高公众金融信心的监管,是对金融市场缺陷的有效和必要补充。金融监管首先是试图以一种有效方式来纠正金融市场失灵,其次是防范道德风险,第三是货币制度演变创新的需要,第四是信用创造的需要。特别是随着金融的全球化发展,某一国出现的金融危机对整个世界金融市场的作用表现得更为直接迅速。基于此,研究探讨中国艺术金融的监管,显得尤为必要与及时。

  1.艺术金融虽然是特种金融,但它的本质还是金融服务,它是金融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接受监管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

  2.中国艺术金融是在艺术品市场与艺术品产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市场与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交易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的行业特色,会直接映射到艺术金融及其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风险分析、风险识别、风险管控问题多、任务重,急需要进行监管。

  3.由于艺术品资产的特质与运营规律,艺术金融的发展需要更为系统、更为全面的支撑服务与体系,这就决定了其所面对的风险更为复杂、更为繁多,并且道德风险突出。

  4.在我国,艺术品市场及其产业的发展可以说是自发的,或者是由下而上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草根”市场。由于国家很少对其关注、引领与支持,更多的情况是一种自发市场,没有被监管。与此相对应,中国艺术金融及其产业的发展,也沿袭了这一基本态势,造成了艺术品资本市场的发展发育处于自发状态,自生自灭,缺乏监管。

  5.以往的金融监管体系对艺术金融等一些新兴与创新领域的监管是缺失的。我国以前对金融行业实行的是“一行三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专业监管体制,但对于民间融资行为,目前相关法律的管理主体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更没有针对民间融资而设立的系统而完善的监管体系。以至于当民间金融正常运行时,相关部门默许它存在;当出现问题时,就会进行更为严厉的制裁,严重制约了艺术金融业的发展。面对一些新兴与创新领域,如何进行监管,如何进行创新与探索,成为一个大的问题。

  6.艺术金融的特质需要建构新的监管理念与框架。由于艺术金融所面对的资产对象是艺术品,艺术品资产的特质使得艺术金融服务也有了自己的一些特点。而这些特点与特质,并不与现行的一些金融监管理念、规则、方法与体系相适配,但又很难为艺术金融的发展另外建构一套相应的监管体系与系统。所以,必须探索如何在已有的监管框架下,创新监管理念、规则、方法与体系,以适应建构新的、与艺术金融发展特质相适配的监管理念、定位与框架。

  近期,问题平台数量大增的因素较多,对互联网艺术金融冲击较大。其中包括:金融监管不断趋严,备案延期后平台在较高成本下无法继续运营;问题平台持续出现,导致投资人对背景较差的平台持谨慎态度,使得平台经营困难。近期集中爆雷,也是网贷行业挤压泡沫的正常表现。除了纯粹的庞氏骗局之外,设立资金池、变相自融、关联担保等违规操作是常见原因。面对小微企业、个人旺盛的融资需求和大众的投资需求,P2P网贷模式一旦进入规范健康轨道,今后仍然有不小的发展空间。此外,P2P借贷依托互联网技术,借贷、投资体验比传统金融机构服务更好,未来仍然会得到年轻一代用户的支持。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监管。

  艺术金融及其监管的本质

  只有真正搞清楚艺术金融的本质,清晰艺术金融监管的本质,才能进一步为艺术金融监管的研究探索打下基础,建构逻辑分析的起点。

  1.金融与艺术金融的本质

  概括地讲,传统金融的概念是研究货币资金的流通的学科,而现代金融的本质是经营活动的资本化过程。一般来讲,金融首先是一种服务,其本质是价值流通。

  从某种意义上讲,金融是一种交易活动,金融交易是一种将未来收入变现的方式。所以,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所有涉及价值或者收入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进行配置的交易都是金融交易,金融学研究的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为什么出现、如何发生、怎样发展。为了更好地实现这种交换,就有了越来越丰富的金融产品,其种类很多,主要包括证券、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

  为此,艺术金融首先是一种服务。艺术金融的本质是以价值发现为核心的价值流通,其形式是以艺术品资产为基础与纽带的投融资形式及其服务。

  2.艺术金融监管的本质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艺术金融监管有三个基本的认知点:其一,它有一个大的背景与前提,即围绕艺术品及其资源价值发现与交易这个过程;其二,它是一种公权力或者是公共产品,需要权力部门授权或者是同业自律性组织间进行;其三,它是一种特定的行为,即特定内涵与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与自律行为。

  中国艺术金融监管的定义与特点

  (一)艺术金融监管的定义

  在分析艺术金融监管的定义之前,首先要明确艺术金融是一种金融服务,艺术金融的本质是以价值发现为核心的价值流通。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探讨艺术金融监管的问题。

  艺术金融监管的定义是由金融监管的本质决定的。所谓艺术金融监管,其本质上是一种围绕艺术品及其资源价值发现与交易过程,需要权力部门授权或者是同业自律性组织间进行的、具有特定内涵与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与自律行为。艺术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艺术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实施的监督管理。而广义的艺术金融监管,则是在狭义艺术金融监管的涵义基础上,拓展其监管的范围,包括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内容。为了更好地推动艺术金融及其产业的发展,在艺术金融监管还处于初始阶段,面临的任务、问题比较多的情况下,在研究与探讨中国艺术金融的监管时,根据艺术金融发展的特点,更多地是指广义的艺术金融监管。

  (二)艺术金融监管的特点

  针对艺术金融行业的有效监管,必须建立在对艺术金融运营特性及其标的物特征的深入而又系统认识的基础上,不可能去用一种视角、一种方法、一种标准去监管形形色色的艺术金融行为。在目前的艺术金融还是零监管的形势下,艺术金融行业监管还属于一种新生事物,对其工作的开展与运作应体现以下特点2。

  1.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应该具有创新性。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艺术金融是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进步的,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工作也始终面临新问题,这就要求其监管的方式、方法在不断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有突破性的发展。创新是一切事物生命力的源泉,也是艺术金融存在的根本及发展的基础,将创新意识融入艺术金融行业监管之中,就能够促使监管者不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而是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淋漓尽致地展现自己的智慧和才华,独具匠心地探索出崭新的艺术金融行业监管方式和方法,从而形成自己独特的富有创造性的监管风格。

  2.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应该具有灵活性。对艺术金融行业进行监管是监管者处理随机事件能力的体现,没有严格的、固定的程序和模式,主要是依赖于监管者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情况而异、因环境而异,更多地采取差异化的策略与对策,做到因势利导,这样才能在监管工作中取得满意的效果。可以说,艺术金融行业监管的灵活性越大,其监管效果就会越好,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会越少。

  3.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应该具有科学性。虽然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应具有灵活性,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工作中的任何方式、方法都可以有效地监管艺术金融。灵活性不是毫无限度的,只有监管手段符合艺术金融的发展规律,运用科学的监管理论作为指导,才能够收到行之有效的监管效果。也就是说,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必须以科学性为基础,只有科学性的艺术金融行业监管才能实现预期的监管目的。

  4.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应该具有经验性。有了创新的意识,掌握了科学的理论,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开展还需要监管人员具备丰富的监管经验,才能探索出适合监管实际的创造性方式、方法。艺术金融行业监管的方式、方法来源于监管者的阅历、知识和经验,它是监管者根据监管工作的实践和经验,按照逻辑顺序和规则推理而得到的,它是经监管者的经验锤炼升华而形成的。

  5.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应该具有实用性。艺术金融行业监管不是纯理论问题,而是监管者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方式和方法,只有在监管实践中才能得到不断的发展,因此应摆脱脱离实际的空洞理论,应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6.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应该具有多层次性。

  7.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应该具有主线性。

  8.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应该具有先进的体系与手段。

  艺术金融监管的定位与架构

  艺术金融如何监管,这已越来越成为一个公共问题。监管已随着艺术金融的迅猛发展及其规模与参与因素的迅速增长,不断凸显其重要性。再加上艺术金融本身的新旧问题与矛盾不断聚集,在市场大的秩序还未建立起来之前,无序发展的态势严重,也制约了艺术金融的健康快速发展。于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对艺术金融进行规范管理是当务之急,其中,强化艺术金融的行业监管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

  (一)艺术金融监管的基本定位

  市场监管是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没有不断发展的市场,就不会有市场的监管。市场发展的历史表明,监管对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意义重大。在市场经济发展史上,有不少历史经验和教训值得研究与记取3:

  1.无论是新兴市场还是成熟市场,无论是发展快的市场还是发展慢的市场,无论是任何国度,在任何时刻,要想使市场健康发展,就必须实施适度的监管。

  2.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过分倚重行政处罚与权力的简单滥用而忽视其他手段的行使,更不能通过不断设置市场准入许可的办法制约市场的竞争与活力。

  3.监管应以预警为基础,以防范与管理风险为中心。监管是对市场机制的一种维护与服务,绝不能以行政权力的实施为中心,要充分发挥政策法规、行业管理、技术支撑系统的作用,坚决防范以监管为名的多权力中心利益共同体的形成,使社会付出高昂的监管成本。

  4.监管工作必须要在充分认识与掌握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展开,任何盲目与意气用事都可能是对市场的一种伤害。

  (二)艺术金融监管的架构

  在展开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工作之前,首先要对其进行总体的设计与规划,有了清楚与明晰的规划之后,再沿着设计的脉络逐次实施监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具体的监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而避免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窘况。具体而言,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开展就是要建构有效的监管体系,探索自律、他律及技术保障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4。

  1.基于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发展的艺术金融创新,是一项影响深远的制度创新。我国艺术金融市场的发展主要是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改革与培育,其整体战略的设计要满足两个基本目标:一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经济发展来促进中国艺术金融市场和整个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的发展,弘扬民族文化精神,增强国家软实力;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中国艺术金融市场对金融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未来中国艺术金融结构应该是一个以资本市场为平台的综合性体系,所有的金融活动都在这个平台上运作,应该是一个具有自身特质的现代意义上的金融体系。

  2.建立具有良好流动性和透明度、具有足够宽度和深度的中国艺术金融市场,以及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现代艺术品金融体系,是中国艺术金融化发展与改革所追求的重要战略目标。第一,这种艺术品金融化体系可以有效分散风险,保持金融体系必要的流动性。第二,可以实现中国艺术品市场财富增长效应,促进艺术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流动。第三,建构多层次的艺术金融市场体系,其规则统一、信息透明、具有广度和深度,可以有效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和风险管理需求。第四,金融机构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机制。第五,金融调控体系专业稳健、传导有效,适应开放条件下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第六,金融监管体系有力有效、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和综合经营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3.在艺术金融行业监管的策略层面,首先应建立艺术金融发展的自律机制,包括行业自律和市场主体自律。行业自律是指为了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利益关系,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促进行业发展。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业内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遵守和贯彻,二是用行业内的行规行约制约自己的行为。行业自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艺术金融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效力的发挥有赖于诚信体系的建设及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是指强化艺术金融主体遵纪守法的意识和思想道德的建设,不断规范艺术金融主体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艺术金融主体的自身建设,保证其合法守信经营。可以说,自律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只有大家共同把自律这项工作做好,才能够使艺术金融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4.加强对艺术金融他律机制的建设,包括政策法律干预和信息公开。艺术金融行业监管推行自律固然没有错,但依赖于道德支撑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单纯的自律也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艺术金融存在的乱象。更多的时候,艺术金融要加强他律机制的建设。他律机制是艺术金融行业监管过程中政府职能的有效运用,相关政府部门要为艺术金融进行专门的立法,出台严格与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艺术金融存在的乱象行为,做到赏罚分明,惩戒无私。同时,还要打破艺术金融信息不对称的壁垒,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艺术金融与公众利益相关信息,使机构和个人都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的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透明的信息。

  5.应充分重视互联网、通信技术及信息处理技术的融合,搭建在新技术基础之上的技术性平台,应充分利用技术手段落实与强化艺术金融的监管机制。具体而言,第一,要重视时效性。第二,信息公开要充分,第一时间公开的信息或“因时间原因不予公开”的理由并不充分,必须建立起信息公开的持续性机制,不断充分公开相关信息。第三,信息公开还必须符合网络叙事风格,从以我为主的公开方式转向与网民双向互动式的公开方式,语言表述应避免冷冰冰的公文形式,尽可能多地提供实质信息和细节证据,通过图片和视频表述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中国艺术金融监管的原则

  艺术金融监管的原则,指在政府金融监管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内部监管机构的金融监管活动中,始终应当遵循的价值追求和最低行为准则5。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实则是针对艺术金融本质的属性及内在规律进行有效的监管,这既是当下艺术金融发展的空白与盲点,也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新课题。此时,监管的原则就成为左右监管成效至关重要的核心因素。可以说,采取合理、科学、有效的原则是促使艺术金融行业监管事半功倍的最佳途径。中国艺术金融监管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依法原则。依法监管原则又称合法性原则,是指艺术金融监管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监管的主体、监管的职责权限、监管措施等均由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活动均应依法进行。

  2.公开、公正原则。艺术金融监管活动应最大限度地提高透明度。同时,监管当局应公正执法,平等对待所有金融市场参与者,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3.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艺术金融监管应当提高金融体系的整体效率,不得压制金融创新与金融竞争。同时,金融监管当局应合理配置和利用监管资源以降低成本、减少社会支出,从而节约社会公共资源。

  4.独立性原则。艺术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法律保护,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5.全面协调性原则。艺术金融监管的全面性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须全面考虑艺术金融的风险,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以此来综合确定监管所应覆盖的范围;二是要将加强艺术金融外部监管与提升艺术金融内部风险控制能力相结合,将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与市场约束相统一,建立全面的艺术金融行业监管体系。艺术金融监管的协调性原则,是指主体之间职责分明、分工合理、相互配合,这样可以节约监管成本,提高艺术金融监管的效率。

  6.适度性原则。适度性原则,是指在艺术金融行业监管的实施过程中,需要适当地把握好“度”,既不能对市场各主体行为管得过严、过死,造成过犹不及,也不能对市场乱象管的太松、太轻,使艺术金融环境无法得到有效的改观。可以说,过大或过小的力度都不能将监管真正、完全地落实到艺术金融的发展与建设中。

  7.立足公共平台建设与释放发展活力并举的原则。艺术金融不是管就能发展的,关键是要在一定规则下因势利导,以创新为动力来推动艺术金融的发展。为此,艺术金融行业监管既要重视公共平台的建设,又要保护创造力所生发出的活力,两者不可偏颇。

  8.有序与可持续发展原则。有序与可持续发展原则,是要不断树立当代艺术金融的发展理念。艺术金融的持续发展需要科学理念的支撑,科学的理念也会引导艺术金融战略体系的建构。科学的理念包括现代艺术金融的运营理念、分工协作理念、诚信和品牌的理念,科学的理念会引导人们充分依靠市场机制,在新的认识与发展平台上努力推动艺术金融体系的发育。具体而言,首先是要强化艺术金融主体的培育工作,其次是要不断发展与完善艺术金融的运营体系,第三是要努力推动艺术金融的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第四是要不断推动艺术品服务体系的建设。

  9.强化自律与自我管理能力的原则。强化自律与自我管理能力的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针对艺术金融的热点与难点,尽快建立并完善艺术金融行业组织;其次,要充分发挥艺术金融行业组织的管理、组织、监督与自律工作;最后,要不断完善艺术金融行业组织与政府及艺术金融的对接机制。

  中国艺术金融监管的内容、方式与趋势

  (一)中国艺术金融监管的内容与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监管框架改革发展的历史可以概括为三个基本阶段:一是以“一行三会”为形态的监管框架(改革开放—2009年),二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宏观审慎管理、调整的监管框架(2010—2016年),三是以“一委一行两会一局”为形态的监管框架(2017年—)。在这个过程中,中国艺术金融的监管的框架也不断明晰,艺术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和与之对应的方式也不断确立。

  1.中国艺术金融监管的内容

  (1)对艺术金融机构设立的监管;

  (2)对艺术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业务的监管;

  (3)对艺术金融市场的监管,如市场准入、市场融资、市场利率、市场规则等等;

  (4)对会计结算的监管;

  (5)对不同艺术金融业态的监管;

  (6)对艺术金融投融资及服务活动等的监管;

  (7)艺术金融监管教育的管理。

  2.中国艺术金融监管的方式

  (1)公告监管;

  (2)规范监管;

  (3)实体监管;

  (4)自律监管;

  (5)监管教育。

  (二)中国艺术金融监管的趋势

  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引燃了人们对现有金融监管体系和框架的质疑,在反思和指责声中,全球金融监管框架改革的潮流正在形成。从改革的目标、宗旨以及趋势看,更多地体现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以及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等几点核心要素,如成立新的委员会负责统筹宏观审慎管理,赋予央行更多的金融监管权限和宏观审慎管理工作,通过监管框架调整来加强监管协调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在机构调整中增加对投资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举措等。

  考虑到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其路径依赖与发展情况,分层与突出主线应该是其大的方向。其中,“三层+双线”将是未来中国金融监管框架的方向。“三层”是指顶层为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中间层为具体的金融监管机构,底层为相应的地方监管部门。“双线”则是指在中间层内部,将具体的监管职能分为审慎监管机构和行为监管机构。这是中国艺术金融监管所面临的大框架与背景。概括地讲,艺术金融监管发展或者其创新监管趋势有以下方面:

  1.做好顶层设计,明确监管原则创新。监管部门应该根据艺术金融行业及资源的特点、特性和发展趋势,创造性地进行监管创新、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和协同监管,既要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又要不因过度监管窒息艺术金融创新的积极性。

  2.搞好监管规划,完善监管体系建设。艺术金融的增量创新是更为专业化的创新,因此需要更为专业化的监管体系来实施监管。这个体系可以具体分为四个层次:监管制度——体系(分类监管)——行业协会——自律(主体),即通过创新监管体系来落实与提高监管效能。

  3.按照分层分类,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地搞好监管。

  4.重视新技术对监管创新的支撑作用。

  5.监管能力要与发现识别能力的认知与提升相适应。

  6.以法制为基础,以信用管理为主线,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与水平。6

  中国艺术金融监管的几个重要问题

  艺术金融鱼龙混杂局面的重要根源,很大程度就在于艺术金融监管的缺失,放任自流成为阻碍艺术金融理性发展的主要因素,此时,研究探讨艺术金融行业科学的监管模式,对于艺术金融的未来发展无疑是一种重大利好。面对艺术金融发展的混乱局面,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推行尤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艺术金融行业监管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建立起一套包括预警、控制和防范在内的长效机制,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另一方面也要捏紧拳头,重点出击,力争在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工作实行的早期就进行有效的规制。同时,要提高认识,加强对艺术金融发展的领导与管理,从法规、政策及组织管理等重点方面着手,为艺术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开展开个好头。

  2.在具体实施艺术金融行业监管的过程中,既要防止无所作为,又要防止过度监管。艺术金融行业监管最关键是要有科学的建设态度,掌握好监管的度,既不能一管就死、过犹不及,也不能力度太轻、一放就乱。可以说,“度”是保证艺术金融行业监管积极、有序、健康开展的根本。

  3.艺术金融行业监管要强化理论研究与顶层设计,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局部式的监管。艺术金融行业监管是对整体的管理,艺术金融本身也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因此,对其监管要高屋建瓴,重视理论的研究,以理论来成功地指导监管实践,在监管设计上形成政府——行业组织——市场的系统性监管模式。

  4.艺术金融行业监管重在建立体系,落实组织。

  5.强化艺术金融监管的规避措施。金融监管风险是与金融活动紧密相联且无法完全避免的,但是可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一是要树立风险意识,二是要提高监管人员素质,三是要严格执行现场稽核检查规程,四是要加强对监管质量的监督检查。

  6.充分发挥艺术金融科技在艺术金融监管中的作用。数字时代,艺术金融监管机构将集中精力制定可降低金融系统风险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分析艺术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和创新到底能否积极支持金融业的发展,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普惠性;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管模式,去适应艺术金融科技的监管模式,让创新的艺术金融科技有相应的发展空间。

  7.进一步探索功能监管、行为监管与机构监管的关系。最近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一个新的理念: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所谓机构监管是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持续的稳健经营、风险管控和风险处置、市场退出进行监管。所谓功能监管是对相同功能、相同法律关系的金融产品按照同一规则由同一监管部门监管,行为监管是针对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和人,从事金融业务就必须要有金融牌照7。功能监管使得监管机构针对业务进行监管,而不管从事这些业务经营的机构性质如何。落实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首先要统一对金融产品的法律关系和产品性质的认识,这样才能明确监管的主体和监管边界。这些理念与实践,对艺术金融的监管具有重要的战略及现实意义。参考文献略(作者西沐系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特约专家、中国艺术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经作者授权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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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成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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