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个名额! 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工作开始

2022年06月02日 14:3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日讯(记者 魏金金)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根据《通知》,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申报推荐工作已开始。根据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本批名额累计40个。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6月20日。

  《通知》就申报范围、建设任务、申报程序要求等均做了详细说明。按照《通知》要求,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一)示范区建设申报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荐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务院督查激励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落实中欧地理标志协定需要和有关地方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及工作基础,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个示范区,推荐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名额分配数量。(二)示范区建设以保护当地优势特色和经深加工附加值高的地理标志为主,经公告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时间超过3年。(三)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高年销售额或出口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数量达区域内生产者总数的60%以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产值达区域内相关产业产值的60%以上。(四)优先选择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历史文化技艺并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地理标志。(五)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的地理标志予以重点支持。

  《通知》提出,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将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推动产地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全覆盖;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地理标志领域行政保护、跨部门协同保护、跨区域联动保护,公开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同时,还将健全涉外地理标志保护机制,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国际合作,有组织地通过各类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拓展海外市场,推动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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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冬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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