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系列报告:文化私企发挥积极就业创收作用

2019年12月06日 14:5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6日讯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数量剧增,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就业总量不断增加,但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不高,创新活力不强,距离文化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不少差距。

  新业态加快发展

  经营性文化单位占九成

  根据报告,截止到2018年末,我国共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10.3万个,占全部二、三产业法人单位的9.7%;文化个体经营户261.4万户,占全部个体经营户的4.2%。与2013年末相比,法人单位数增长了129.0%,个体经营户数增长了123.4%。文化产业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吸引了各类资源要素不断向文化产业聚集,文化市场主体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提升了产业发展向好预期。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数占九成以上,是推动我国文化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全部法人单位中,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94.8万个,占全部文化法人单位的92.6%;公益性文化事业法人单位15.5万个,占7.4%。

  报告显示,2018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法人单位实现的利润总额为7971.4亿元,与2013年相比提高了68.8%,年均增长11.0%。文化核心领域实现利润总额占到七成以上,为5760.2亿元,占规模以上全部文化企业利润总额的72.3%。目前广播电视集成播控、数字内容、动漫游戏、视频直播、视听载体、手机出版、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等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强劲,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其中文化新业态特征比较明显的数字出版、多媒体等16个行业共实现营业收入2.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2.4%,占比为21.5%,比上年提高近4.2个百分点。文化新业态的强劲发展,文化新领域的拓展创新,引领和推动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文化服务业吸纳能力强

  文化私企社会就业创收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指出,当前文化服务业已成为文化产业就业的主渠道。在文化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共有文化服务业从业人员1213.7万人,占59.0%,接近六成。在文化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文化服务业从业人员354.1万人,占48.3%,接近一半。

  2018年末,内资单位208.7万个,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99.2%;外资单位16492个,占0.8%;在内资单位中,私营企业发展较快,所占比重较高。文化私营企业数已达到166.2万个,占全部内资单位数的八成,在吸纳就业和创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化核心领域优于相关领域

  东部地区的产业发展优势明显

  根据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从经济效益上来看,2018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法人单位实现的利润总额为7971.4亿元,与2013年相比提高了68.8%,年均增长11.0%。文化核心领域实现利润总额占到七成以上,为5760.2亿元,占规模以上全部文化企业利润总额的72.3%。经济效益较好的行业类别是“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和“文化装备生产”,其资产利润率分别为13.3%,8.3%和7.5%。

  从区域来看,东部地区的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量占全国的60.0%,从业人员数占61.6%,拥有资产占68.7%,营业收入占73.5%。法人单位数居全国前5位、从业人员数居全国前4位、资产居全国前6位、营业收入居全国前7位的省份均位于东部,东部地区的产业发展优势明显。中部地区的法人单位数占全国的22.0%,从业人员数占23.4%,资产占15.4%,营业收入占16.4%;西部地区的法人单位数占全国的18.0%,从业人员数占15.0%,资产占15.9%,营业收入占10.1%。

  与2013年相比,中、西部地区呈现加快发展态势,中、西部地区的上述指标占全国比重均有上升,特别是中部地区的从业人员数占比提高了1.9个百分点,法人单位数占比提高了1.6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的资产占比提高了4.8个百分点,法人单位数占比提高了3.0个百分点,从业人员数占比提高了2.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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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金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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