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程度不高

2019年01月07日 14:54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7日讯 1月4日,由河北工业大学京津冀发展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举办的《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经济社会发展报告(2018)》(以下简称《京津冀蓝皮书》)发布会举行。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从《京津冀蓝皮书》中发现,京津冀地区文化协同发展存在较多问题。

  《京津冀蓝皮书》指出,京津冀地缘关系密切、语言风俗相近、人缘关系相亲,京津冀文化既存在相通性也存在差异性,因此,文化协同发展的合作空间非常可观。但就当前情况而言,京津冀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水平较低,三地协同发展效应难于充分彰显,三地文化产业发展合力有待形成。具体而言:一是京津冀三地发展水平失衡。二是京津冀三地协同程度偏低。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程度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协同观念匮乏、顶层设计缺陷所致。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京津冀三地分属各自不同的行政区域,各自的管理体系、利益关系都处于相对独立状态,导致三地地区本位思想弥漫,在协同发展问题上无法达到思想自觉和行动统一。虽然京津冀协同发展时期业已来临,三地也逐渐认同外部借力、区域协作的重要性,但是制度、体制、惯性思维的阻碍仍存,且协作实践经验尚浅,现今的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京津冀三地共同签署完成的《京津冀三地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京津冀三地签署文化领域协同发展战略框架协议》等相关协议只是一种宏观的原则性框架,在实践执行层面存在短板。要解决此问题,必须构建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做好京津冀文化治理,进而全面提升京津冀文化治理水平,最终达到以治理促发展。当前,构建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已经迫在眉睫。

  《京津冀蓝皮书》还指出,与传统的文化管理体系相比,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存在明显的差异性特征。具体来说:

  (1)体系结构趋于复杂化和开放化。

  从前的文化管理时代,政府作为单一的管理主体而存在,社会组织、个人都只是被管理的客体,主客体关系绝对化且地位不平等,属于一种简单的自上而下的管理,同时,纵向管理层次呈现出复杂繁多的情况。但是当今,中国已经逐步跨入治理时代,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也随之呈现出结构复杂化特征,如上文所述,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不仅存在宏观主体,而且存在具体主体。京津冀区域的政府、市场和社会形成了并立的多元宏观主体,在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的治理空间内,三者又是互为主客体的,与管理时代相比,三者关系更加平等、开放,且有更加深入和广泛的互动与合作,相互作用的方向也非常多元,有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左右平行等多元情况,纵向治理层次不断地减少,逐步向扁平化发展。

  (2)运行机制趋于市场化与平等化。

  在从前的文化管理时代,政府是唯一一个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权力和动力源头,政府领导下的行政机制无疑是文化管理工作运行的主要机制,自上而下、强制、服从是此种管理方式的主要特征。当今的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属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中的京津冀政府、京津冀市场和京津冀社会都能够提供不同的支撑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正常运转的运行动力与运行机制,在不同领域京津冀政府、京津冀市场和京津冀社会起着各自截然不同的主导作用。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中的市场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取代了传统的行政权力,成为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乃至于决定性的作用机制,建立在平等、协商、契约基础上的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与合作未来必将成长为一种合理存在的常态。

  (3)功能内容趋于复合化与包容化。

  就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而言,其所追求的目标与价值不只局限于总体上提升京津冀区域文化软实力方面,此外,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也十分乐于承认和接收体系中不同主体即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民众个人等立足于各自自身处境在文化方面提出的需求和期望,并会及时地积极回应体系中不同主体的需求和期望,竭尽所能使它们得到满足。相应地,这也同时会导致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的各个主客体间的功能定位、内容任务、事权划分、资金来源随之呈现出更为复合多元的态势。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的总体治理目标、内容和不同主客体的具体需求、功能及事权的确立皆是复合存在的,它们之间逐渐地相互交融、相互接纳、相互作用,包容化发展的态势不断被凸显出来。

  (4)方式手段趋于协同化与参与性。

  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首先最为强调的就是法治,即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中的广泛而深入的运用,此时,京津冀政府的主要职责转化为统筹,在彻底明确了京津冀政府、京津冀市场、京津冀社会等多元主体各自的基本定位之后,就可以从单纯的京津冀政府文化行政管理转而进入京津冀政府、京津冀市场、京津冀社会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轨道。有机地把法治方式与法律、经济、行政等传统治理手段相结合,科学有效地利用京津冀区域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民众个人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共同推进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工作不断进步。

  (5)整体格局趋于网络化与互动化。

  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的构建,彻底地推翻了旧有文化管理体系的单一、刚性、封闭、僵化桎梏,体系内的不同主体、客体定位明确、交错而处,而其治理目标和治理内容也愈发地错综复杂,整体上的静态体系构架趋向于繁复交错,深层次上折射出的则是:治理体制的科学进步、运行机制的平等高效、方式手段的多元互助,这都驱动着京津冀区域文化治理体系形式上的网络化与本质上的互动合作化发展成为现实。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京津冀蓝皮书》由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河北省新型智库、河北省软科学基地“河北工业大学京津冀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学者撰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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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希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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