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天津市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2018年05月10日 13:5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0日讯 日前,《关于推进天津市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负责同志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为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根据文化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天津市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负责同志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一、起草《意见》有哪些主要考虑?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和2015年7月,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津党厅〔2015〕35号),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发展,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2016年12月,文化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要求各地要把建立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统筹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由区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近年来,我市和平区、河西区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过程中,已经完成区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河东区、红桥区、武清区、津南区、西青区完成部门街道分馆和基层服务点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丰富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的配送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文化需求。

  我局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实际情况,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经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讨论完善,制定《意见》。

  二、《意见》中的总分馆主要指哪些部门?

  本意见所称的总分馆指由政府或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用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总馆、分馆和基层服务点。

  三、《意见》规定的相关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区政府是辖区内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总馆建设,并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推进分馆建设。指导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区总分馆制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支持和保证总馆在建设和维护总分馆服务体系的过程中所需的专项经费。对分馆和基层服务点建设给予必要支持。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村(社区)基层服务点建设的责任主体。将总分馆制建设纳入本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分馆建设,保障服务开展。开展基层服务点建设,每年投入经费,支持基层服务点工作。

  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部门。制定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意见、建设与服务规范,指导各区推进总分馆制建设。确定试点单位,指导试点区制定分步实施计划。组织各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总分馆制建设培训。监督和评估各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各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部门。根据本市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意见、建设与服务规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总分馆制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

  组织本区总分馆制建设的具体推动落实。督促本区总分馆制建设进度,并上报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区政府。总结本区总分馆制建设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四、如何保障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意见要求各区为保障总分馆制的管理运行,应增设专门部门和人员。在总馆中明确总分馆制建设和管理部门,配备必要人员力量,总馆为每个分馆指派1名业务人员兼任分馆副馆长,负责业务指导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配备1名以上专职文化馆分馆管理员,1名以上专职图书馆馆分馆管理员。

  为保障总分馆制的有效运行,各级政府应投入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区政府投入活动经费用于文化馆总馆为分馆发掘特色文化、培育文化品牌、扶持群众文艺团体、开展文艺汇演等业务指导工作;投入平台建设运行经费用于总馆统筹全区文化资源,建立文化馆资源与服务信息共享平台,保障总分馆体系的运行;投入培训经费用于总馆为分馆和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各区图书馆年人均新增藏书量不少于0.03册的基础上,增加总分馆制通借通还专项购书经费,并保持逐年增长;投入经费保障总分馆体系平台系统搭建及运行维护,保障总馆和分馆设备购置;投入经费用于总分馆制建设服务的业务培训。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投入必要的经费保障分馆和基层服务点设备购置、业务开展和日常运行维护。有条件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投入分馆专项购书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培训经费。

  五、《意见》中提出的任务目标有哪些?

  全市将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总分馆制建设,分期分批进行推进。

  2018年,选取有条件的区开展试点建设,力争全市30%以上的区完成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2019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全市60%以上的区完成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2020年,总分馆制建设在全市推开,100%的区完成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现总分馆制服务在各区的全覆盖。

  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选择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试点,分期分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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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冬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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