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2018年04月08日 16: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8日讯 日前,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四川省体育局等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各县(市、区)基本建立起上下联通、结构合理、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网络,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质量显著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

  关于分级分类建设,《方案》提出建设县级总馆,进一步加大对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馆人员、经费、设施、设备、资源等方面的投入,发挥总馆职能,按照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提供标准服务,协调各分馆之间的资源配送,通过工作人员下派上挂制度、资源统筹集中配置机制等,为分馆工作开展提供政策指导、专业辅导、工作督导,定期开展分馆工作绩效评估;完善乡镇(街道)分馆,在各分馆统一增挂“某某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某某分馆”牌匾,统一总分馆形象标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站长兼任分馆馆长,分馆馆长由总馆任命(或者聘任);培育服务点,没有纳入分馆的其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设立基层服务点,在分馆的指导下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总分馆服务的补充和延伸,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此外,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了解,《方案》实施按照分批试点推进(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逐步推广建设(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总结完善提升(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三个步骤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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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18年3月22日

  以下为《方案》的全文:

  四川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进一步发挥各级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在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县为基本单位,以统筹发展、提高效能、促进均等为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发挥县级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枢纽作用,通过分馆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省各县(市、区)基本建立起上下联通、结构合理、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网络,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质量显著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主要举措

  (一)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推进。科学统筹规划。由市(州)文化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统筹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地根据实际,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人口分布和文化基础等因素,合理确定总分馆的布局、规模和标准,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主要依托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建设,符合条件的县级馆为总馆,在乡村两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置分馆。推动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符合条件的农家书屋纳入图书馆分馆。没有纳入分馆的其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可以设立基层服务点,作为总分馆服务的补充和延伸。

  完善服务体系。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没有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或设施未达标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新建或改扩建,鼓励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进行改造。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纳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统筹推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县域内公共文化设施实现有效联通和全覆盖。通过科学合理规划,完善功能布局,统一配置标准,形成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为服务点,功能完善、效能显著、动能充沛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

  延伸分馆链条。鼓励县级馆在文化街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地建设分馆和服务点。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图书馆(室)、职工书屋、文化室等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在自愿原则下成为县级文化馆或图书馆的分馆。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资质的上网服务场所成为服务点。

  (二)分级分类建设,明确运行机制。建设县级总馆。进一步加大对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馆人员、经费、设施、设备、资源等方面的投入,发挥总馆职能,按照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提供标准服务,协调各分馆之间的资源配送,通过工作人员下派上挂制度、资源统筹集中配置机制等,为分馆工作开展提供政策指导、专业辅导、工作督导,定期开展分馆工作绩效评估。

  完善乡镇(街道)分馆。规范形象标识。在各分馆统一增挂“某某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某某分馆”牌匾,统一总分馆形象标识。明确工作力量。乡镇(街道)落实专人,负责分馆相关工作,所辖村(社区)文化专(兼)职管理员由分馆进行业务管理,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站长兼任分馆馆长。分馆馆长由总馆任命(或者聘任)。承担分馆职能。各分馆在总馆的指导下承担文化艺术辅导、文化活动实施、文化项目承办、特色文化建设、文献检索、流通及传递和数字资源服务等职能,加强对村级公共文化设施的指导和管理,支持村级服务点开展延伸服务。

  培育服务点。没有纳入分馆的其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设立基层服务点,在分馆的指导下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总分馆服务的补充和延伸,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探索总分馆运行机制。以全民艺术普及为重点,通过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整合县域内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加强对县域内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送戏下乡、队伍培训以及演出器材设备调配等方面的统筹。以全民阅读为目标,通过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整合县域内的公共阅读资源,实行总馆主导下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通借通还和人员的统一培训。充分发挥县级总馆的龙头和枢纽作用,因地制宜探索直接管理、统一管理、委托管理等具有区域特点的总分馆制运行机制,切实做好成为分馆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

  (三)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参与。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积极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广播电视在农村的覆盖优势,利用国家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和全省各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打造县域内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文化直通车”、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等设施和手段,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覆盖。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委托管理或连锁运营的方式,做好总分馆日常管理运行。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动员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总分馆制管理运行。

  四、实施步骤

  (四)分批试点推进(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启动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省级试点工作,选择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进行试点,试点期限1年,三批共完成21个试点县(市、区),确保每个市(州)1个试点县(市、区)(试点方案另行制定)。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要将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纳入创建工作范围,积极开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市(州)级试点建设。

  (五)逐步推广建设(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在第一批试点基础上,各市(州)全面推开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加强总馆建设和分馆建设,除确实不具备实施总分馆制建设的地方外,基本完成辖区内总分馆制建设任务。

  (六)总结完善提升(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全面检查验收各地总分馆制建设任务,总结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经验,适时召开总结经验交流会,通报表扬完成任务较好的地区。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总分馆制建设,全省基本建立起上下联通、结构合理、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县级图书馆总分馆服务网络。

  五、保障措施

  (七)明晰责任。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和《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中对总分馆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建立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基层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省市级文化馆、图书馆要各司其职,加强标准化设计、专业化指导、科学化管理和效能化运行。

  (八)保障投入。各地要对本地基本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完善设施网络,统筹利用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和科技馆、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等城乡公共设施为实施总分馆制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财政部门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为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营中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的事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省、市文化主管部门要对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并给予取得积极成果的县(市、区)一定支持。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

  (九)建设队伍。各有关部门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规定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编制政策。根据总分馆的规模、服务人口和服务方式,统筹总馆、分馆的人员配置。探索区域内总分馆人员力量统筹机制和流动机制,加大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力度,解决“专干不专”问题。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通过志愿者来补充人员缺口。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总分馆人员不足的问题。

  (十)绩效评估。加强对总分馆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级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考核,考核中要引入第三方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单位预算安排、收入分配和负责人奖惩挂钩。

  四川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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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园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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