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三方观察丨谁来监管数字藏品?

2022年09月22日 13:31    来源:中国经济网   

  8月16日,国内数字藏品平台腾讯“幻核”宣布,基于公司聚焦核心战略的考量将做出业务调整,停止数字藏品发行;8月24日,上海数据交易所设立了全国首个数字资产板块。一个关闭,一个设立。让曾经炙手可热的数字藏品冷静了不少。

 

  数字藏品是什么?概念众多,简而言之,可能是一张图片、一段音频,甚至只是一串字符,但它是包含着大量所对应作品的数字信息且拥有唯一加密信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收藏品。就是这种“看得见却摸不着”的“收藏品”,一发售就被“秒光”,已成常态。

  疯狂的背后乱象丛生。权属混乱不清、内容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权益难保障、存在交易炒作风险等时有发生。

  有“制”才有“治”。谁来制定规则?谁来执行监管?

  发展之痛

  数字藏品的市场有多大?据算力智库报告中显示,“2021年我国共计发售数字藏品约456万份,总发行价值共计约为1.5亿元之多”;据Forechain不完全统计,2022年初至6月,已发行数字藏品达1536.92万件,发行总额达6.53亿元人民币;头豹研究院预测,2026年国内数字藏品市场规模将超过300亿元。基于亿欧自建模型推测,2026年我国数字藏品销售额将达到150亿元。不同机构给出的市场数据也不一。 

  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没有机构对国内数字藏品市场进行全面研究并给出准确市场数据,主要原因是对于数字藏品缺乏明确定义,在发行交易环节也没有统一的数据口径、标准;发行平台出于营销目的,大多虚报数据。此外,由于各类政策的不确定性以及交易模式的差别,导致对于未来交易规模的预测数据差别较大。

  数字藏品火爆的原因,无外乎二个。一个是认为这种数字藏品不贵且具有独一无二的属性,因此有人图个新鲜。二是这种数字藏品因为“区块链”技术的加持可能成为虚拟世界中的“潜质股”,因此有人抱着投资心态去分一杯羹。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数字藏品的价值体现主要是通过合法备案认可的平台开放发售、以买卖交易来完成。也就是说,当一件数字藏品通过NFT手段加密后,它便拥有了一张专属的“数字证书”,这张证书是独一无二的,它将数字藏品永久地存储在区块链上,无法被复制和随意篡改,且可以追根溯源,可以明确版权并进行交易。

  然而,据了解,目前我国只允许在国家网信办已备案认可的区块链平台上开放发售数字藏品,并禁止任何情况下的二级销售。有些数字藏品甚至都未开放转赠的功能。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的数字藏品还不具有NFT的金融属性,它所有拥有的暂时还只有纪念价值。

  但这却并没有阻止市场上鱼龙混杂、价格虚高、投机炒作、作品侵权等现象的发生。有媒体报道,有的先以低价藏品吸引用户,再把一些实际价格并不高的藏品价格抬高。用户花大价钱买入又转卖时,订单被长时间锁住无法成功交易,过了这个热度,藏品价格就会不断往下跌,由用户来承担损失。而商家圈钱玩“失踪”同样会让消费者难维权。

  有分析认为,这主要还是由于数字藏品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约束和监管规定,因此,存在着交易双方权利义务无法明确、无法保障的窘境。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其最核心的原因是由于其法律属性不明确,存在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权利属性的争议。在定性不明的情况下,原权利人的授权内容、行政机关的监管依据、用户购得的产品性质均存在争议和疑问。

  问题之多

  从概念上说,目前对数字藏品的普遍定义是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

  根据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发布的《2022中国文化数字衍生品行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数字藏品”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市场为了规避“NFT”可能引发的争议和风险创造的代名词,属于文化数字衍生品的狭义概念。

  《报告》认为,目前,最规范并贴近文化数字衍生品市场的概念是“网络艺术品”,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 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总体来看,“数字藏品”的基本属性与“网络艺术品”所具备的特征和属性高度相似。

  针对当前数字藏品发展,《报告》指出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我国现有法律并没有对海外NFT或国内数字藏品的法律属性及其法律适用进行明确的规定。事实上,即使是其他国家,面对NFT这一新兴事物,对其法律属性、法律关系的法理研究、立法、司法实践也少之又少,没有太多可供我国借鉴的内容。二是行政监管要求不明确,目前从国家部委层面还没有统一政策。三是缺失统一的市场规则和对行业性风险的预判、预警和预防机制。行业目前相关各方遵循的都是本企业,或是有较强话语权的大企业制度。四是对已显现的内容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版权保护等问题没有建立解决机制。五是区块链技术自身的传统网络风险与区块链安全风险并存,链主体存在数据安全风险和去中心化监管难度。

  解决之道

  据报道,湖北省博物馆将镇馆之宝“越王勾践剑”制成数字文物,限量1万份对外发售,引来60万人在线抢购,短短3秒即告售罄。河南博物院首个3D版数字文创“妇好鸮尊”正式上线,同样被秒空。中国国家博物馆以四羊青铜方尊、西汉错金银云纹青铜犀尊、“妇好”青铜鸮尊、彩绘雁鱼青铜釭灯4件国宝级文物为主题开发的数字藏品,以及敦煌美术研究所、湖南省博物馆等单位发行的数字藏品等,都在火爆的“秒杀”氛围中售罄。

  相关数据显示,全国被调查文物的数字化比例为44.11%,其中珍贵文物藏品的数字化比例为67.82%。业内担心,如果对珍贵文物的原始数据通过数字藏品的形式公开,会导致“文物信息”不安全。

  4月12日,国家文物局相关司室在北京组织召开数字藏品有关情况座谈会,明确提出文博单位不应直接将文物原始数据作为限量商品发售;要建立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统筹有力的管理制度,牢牢把握正确的意识形态导向,确保文物信息安全。

  至此,火热的文物数字藏品风潮才终于冷却下来。

  野蛮生长不可取,合规发展是正道。《报告》对此提出了三个建议,一是将文化数字衍生品行业作为新兴互联网文化市场纳入监管,通过出台政策,提出底线管理要求和目标,明确基本管理原则和各方责任。二是从部门规章开始逐步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环境。三是通过行业自律配合管理部门在产业前端建立市场自我管理机制,用行业自律管理与政府行政管理形成互补,实现有机的社会治理架构。

  4月2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提出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6月30日,中国文化产业协会联合近30家机构发起的《数字藏品行业自律发展倡议》,反对二次交易和炒作、提高准入标准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共识;9月16日,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文化数字衍生品分会在京成立,分会首届成员单位共同发布了《文化数字衍生品行业自律公约》,从合法合规经营,建立内容安全自律机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完善版权保护自律机制,支持区块链技术自主创新,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跨行业融合发展,营造文明网络环境,制定行业标准规范等方面提出倡议,号召行业相关机构共同遵照执行。

  不过,有专家表示,行业协会发布的倡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应的法律监管空白仍需尽快补齐。一方面要明确数字藏品的属性,对藏品是属于艺术品、纪念品、金融产品还是其他需明确分类标准,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发行管理办法;另一方面要确立平台的监管义务,比如要求平台严格审核发布的数字藏品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内容合规性进行审核等,确保数字藏品创作的正向发展。

  我们知道,对于新兴行业而言,政策真空期的两面效应是十分明显的。充足的观察期有利于管理部门较为深入和准确地了解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风险问题,并思考、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但如果观察期过长,则会导致问题和矛盾复杂化,后期解决时给管理部门带来被动和较大的行政成本。期待数字藏品的监管能尽快完善起来。(中国经济网 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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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金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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