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启动征求意见 严格落实城市风貌管控要求

2022年06月09日 12: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9日讯(记者 魏金金)规范城市更新活动,有助于转变城市建设方式,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动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日前,北京市住建委在其官网就《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城市更新的特点是“减量发展”,不搞“大拆大建”。《条例》聚焦民生保障和突出首都特点,明确城市更新5大类、12项更新内容。其中,多处就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出具体要求。

  《条例》明确,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对街区现状进行评估,分类梳理规划范围内需要更新改造的建筑和空间信息,以及存量资源的分布、功能、规模等信息,自下而上查找问题,提出更新利用的引导方向和实施要求。涉及历史文化资源的,应当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

  在开展城市更新活动过程中,《条例》提出,严格落实城市风貌管控要求。城市更新过程中,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和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老地名。落实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挖掘历史文化和时代价值,延续历史文脉,留住乡愁记忆。

  按照《条例》规定,实施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恢复性修建,可采用申请式退租、换租、房屋置换等方式,完善配套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恢复传统四合院基本格局;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腾退空间,在满足居民共生院改造和申请式改善的基础上,允许实施主体依据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利用腾退空间发展租赁住房、便民服务及文旅服务等行业;对于位于重点地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危旧楼房和简易楼,鼓励居民腾退外迁,改善居住条件。

  《条例》明确,支持利用腾退地下空间用于仓储、便民店、家政等便民商业服务网点及文体中心、社区活动中心、宣教基地、物业办公、养老服务等社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利用腾退地下空间补充完善街区服务功能。

  北京市城市更新包括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和区域综合性城市更新5大类。按照《条例》要求,实施老旧公共空间的更新改造,以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为对象,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改善环境品质与风貌特色。实施居住类、产业类城市更新项目时,可将边角地、插花地同步纳入相关更新规划,并同步组织实施。鼓励社会投资主体一体实施相邻公共空间更新。

  《条例》还提出,北京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涉及公共利益、产业提升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通过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依法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涉及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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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冬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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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12: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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