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说中那些“隐秘的角落”

2020年11月10日 09:40    来源:北京日报    冯新平

  将经典文学作品搬上银幕或者荧幕一直是影视界经久不衰的做法。珠玉在前的原作自是吸引眼球的卖点,但改编完毕却往往如木椟在后——影视作品常常很难呈现文学杰作的精髓与韵味。与此相反的情况是影视作品大获成功,带动那些原本名声不显的原著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紫金陈的《无证之罪》《坏小孩》和《长夜难明》三部作品近两年来先后被影视化,《无证之罪》《隐秘的角落》和《沉默的真相》三剧无一例外地成为国产悬疑剧的扛鼎之作,堪称文字转为光影的成功案例。无论是别出心裁的谜面与缜密翔实的逻辑,抑或悬念迭起的情节与巧妙绝伦的布局,还有酣畅淋漓的推理与出人意料的结局,所有这些侦探小说必备的元素在这三部作品中都有可圈可点的呈现,而官商勾结、性侵孩童、少年犯罪等社会热点又增加了小说引人入胜的资本。不仅如此,警察秉公执法的可敬、法医知法犯法的可耻、少年蓄谋杀戮的可怕,以及检察官舍生取义的悲壮,更使得这三部小说具有浓烈的警世意味。

  三部作品中,《长夜难明》的立意最为鲜明。它讲述了检察官江阳历经十年光阴,付出青春、事业、名声、前途、家庭,甚至生命的代价,只为冤死的朋友讨回公道。这个故事是梁启超这句话的最佳注解:“十年饮冰,难凉热血。千载暗室,一灯即明。”虽长夜难明,但仍有人舍命燃灯。与此相应的是,作者给这部小说留了一个大老虎落马的光明尾巴,而不是一种暗无天日的未来情景。

  《坏小孩》的构思最为精巧。两个数学天才,一个是杀害岳父母和妻子的高中老师,一个是害死父亲和继母的初中学生。我们在二者的博弈中看到的是彼此互为镜像的命运,以及循环不已的罪恶:(朱)朝阳必将(张)东升,抑或(张)东升定是(朱)朝阳。

  《无证之罪》的逻辑最为严密。三条线索、六组人物,因连环杀人案而纠缠一处。背后却是一颗被爱和恨啃噬了十年的心。

  大体来说,由于传播介质的不同,电影拍摄如雕刻石像,由外到内打磨、填充和完善;而小说创作似纸上作画,由内到外勾勒细节、塑造轮廓、累积构建。因此,前者的核心是故事情节,由情节来带动人物的变化;后者的核心是人物,由人物来推动故事的发展。《堂吉诃德》《浮士德》《简·爱》《高老头》《欧也妮·葛朗台》《包法利夫人》《大卫·科波菲尔》《约翰·克里斯朵夫》《苔丝》《卡拉马佐夫兄弟》《马丁·伊登》《阿Q正传》《祥林嫂》《骆驼祥子》,如此等等以人物命名的伟大小说,都证明了典型人物在小说创作中无可取代的地位。福楼拜因爱玛·包法利而活在人们的心中,安娜·卡列尼娜让托尔斯泰永垂不朽,守财奴高老头和葛朗台让巴尔扎克变得富有。还有冉·阿让和卡西莫多之于雨果,于连和法布里斯之于司汤达……

  小说一旦被冠以“类型”的名头,其实已表明其先天的局限。出类拔萃如《福尔摩斯探案集》也是不能与莎士比亚的作品相提并论的。以纯文学作品的标准去要求情节设计占比极高的侦探小说固然有些苛刻,但要想写出一部不同凡响的同类型作品,除了情节与人性方面的意料之外和情理之中,有些元素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悬疑气氛的营造、人物性格的刻画、故事环境的描写、侦破线索的埋伏、遣词造句的讲究,还有引导读者推理却又很难让其猜中结局的叙述,以及使得人们对刑侦破案的猎奇兴趣上升到对法与情的深度思考……就此而言,推理小说之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东方快车谋杀案》堪为典范。

  虽是“爆款”,但紫金陈“推理之王”三部曲也有明显的遗憾与不足。故事为王或情节为主的写作特点使得紫金陈笔下的人物成为其手中的提线木偶。一方面,如此切入现实的小说却鲜有“生活”的气息,好像人物是专为犯罪或破案而生;另一方面,滔天罪恶之中罕见凶手的内心挣扎或精神焦虑,尤其是考虑到他们都曾经是奉公守法的普通民众。相较之下,影视天然具有的声色和光影带来了世俗的“烟火气”,而演员精湛的表演又让罪犯充满了十足的“人情味”。改编自《坏小孩》的《隐秘的角落》增设了一个“正常人”角色陈冠声,而与小说同名的剧作《无证之罪》营造了东北重工业基地凋敝后的冷峻压抑气氛,如此改编补足了原作稀薄的生活质感。

  如果说小说的“类型化”让作者无暇顾及生活氛围的营造,那么人物内心世界中的惊涛骇浪却绝对不该忽略。如恩爱夫妻为何劳燕分飞,岳父岳母又是如何歧视女婿,少年弑父杀友前后的内心活动,法医连环杀人时的心理状态,检察官自绝于人世前的悲苦无奈……这么多本该工笔细绘的部分却被作者一笔带过。好在所有这些在剧集中经由演员的精湛表演得以弥补。

  这三部小说的优点在于架构精巧、故事精彩,但也由于缺乏打磨雕琢,导致一些细节经不起推敲,情节设计出现漏洞,人物性格不够立体饱满。作者不时跳出来交代剧情,或强行让人物发生转变。侦探推理小说触及了人类最基本的两大情感——对未知的好奇和对死亡的恐惧。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好奇是人性最低级的本能之一,而恐惧又何尝不是如此。

  在模式化或合理化的现代生活中,或许只有罪犯和侦探还在过着“有故事”的生活。一般来说,故事的发生是与意外或规则的破坏联系在一起。人们并不想被卷进故事,卷进故事意味着卷入麻烦。但人们的天性却是爱看别人的故事,而且越复杂越刺激越好。故事或事故的制造者想要严守秘密,而将其讲述或揭示出来则是侦探或警察的职能或智能。犯罪小说和侦破大片所展现的就是一个罪犯和英雄组成的世界。在价值多元或价值失落的世界里,这类小说或影视所呈现的善与恶的此消彼长,罪犯与警察的斗智斗勇,也许为日益暧昧的社会状况,为渐趋模糊的价值观念,树立了一个旗帜鲜明的二元对立标准。这既是对社会隐秘现实的回应,也是其社会伦理功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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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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