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4月13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坚持防控为先,实行限量开放。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收费景区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
通知明确,旅游景区要配备必要人员设备,加强清洁消毒,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结合实际,配套使用“健康码”核验等手段。要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避免拥堵,确保防控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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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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