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遭泄,谁之过

2019年12月23日 10:30    来源:浙江日报    刘雪松

  2019年最好看的电视剧未必是《庆余年》,但剧外“戏份”最多的,非其莫属。

  权利方继12月9日向公安报案之后,12月20日发现《庆余年》第一季全集泄露并传播,于是再次向公安机关报案。中国版权协会版权监测中心负责人表示,《庆余年》侵权链接已近4万条,这与片方、发行方、平台方把控不严有关。同时表示,影视剧作越热,越易被盗版,与平台收费无必然关联。

  此前有的媒体曾指责播出平台以加价付费观看的模式是“割韭菜”,批其“吃相难看”。这可能为最后全集泄露、侵权链接近4万的疯狂,添了一把“火”。

  好剧难得,播出平台的适当加价,是市场行为。法无禁止,两厢情愿,本无实质性的利益侵害。虽然加价的幅度可以商榷,甚至可以设置一定的限度,但不能将报复性的盗版传播侵权现象,归咎于权利方的“自作自受”,否则对市场行为的“抑”,就容易沦为对侵权行为的“扬”。

  在疯狂盗版、病毒式传播面前,我们可以看出被侵权的一方是非常无助的。版权监测中心表示,这起案件跟片方、发行方、平台方把控不严有关,这话肯定没错,但让盗者无道,则是法规设置的保护范畴。这个道,是盗版之后的播出之道,包括“管道”,也包括“通道”。因此这起案件最关键的,还是跟监管技术乏力、违法成本太低有关。

  技术是硬伤。腾讯方面12月上旬就报案了。如果技术足够给力,就会查到源头,就不会10天过后再报案,最后还是发生了全集泄露的问题。这表明,在盗版侵权的暴利面前,盗者的技术“动能”非常强大。而处在“防守”的一方,“一物降一物”的动力不足,因而防控与监管的技术远远被盗者所“超越”。这是权利方、监管部门都感到无能为力的客观原因所在。

  法规是陈伤。《庆余年》侵权链接将近4万条,并不是片子本身到了非看不可的地步,而是违法成本实在太低。按照现行法规,在举证明确的情况下,版权方能够得到的赔偿金额最高是50万元。更何况现行的技术很难查到泄露的源头。即便查到,这区区50万元,跟可能损失的上亿元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庆余年》近4万条的盗版链接,是对《庆余年》权利方的侵害,也是对法律的戏谑。我们可以指责民众的版权意识不高,谴责盗版者在利益面前的不择手段和丑陋,但同时也应该关注法规设置对于版权保护到底有多大力度。《庆余年》不是受害的第一个,但如果不能从法规设置上加大违法成本,它一定不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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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博文 )

《庆余年》遭泄,谁之过

2019-12-23 10:30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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