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的新路径

2019年08月12日 09:33    来源:山西日报   

  原标题: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的新路径

  文物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灿烂文明成果和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和载体。做好文物的保护与利用,不仅是对历史根脉的崇敬,也是对中华文明的继承。

  文物保护与利用应双管齐下作为文物大省的山西,现存地面文物古迹3.1万多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52处,居全国第一,3处世界文化遗产独树一帜,宋辽金以前的地上木结构建筑占全国总数的70%以上。沉浸在文物带来文化精神享受和艺术魅力熏陶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此带来的保护任务异常艰巨。如何解答文物保护与利用这道难题,事关山西长远发展和三晋人民福祉。

  

  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长期以来,文物的“古为今用”应强调其本身保护还是注重开发利用,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事实上,二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对立、非此即彼的,而是文物保护与利用要同步推进。因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切开发利用都要以保护为前提,这是底线,也是红线。保护好文物的特有属性,才能让文物独特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得以体现,满足文化消费需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通过文物的合理利用,能够使文物得到及时必要的保护,持续保持文物在传播文化、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方面的“健康”状态,真正让文物“活”起来。

  注重分类保护、开发和利用。首先,要对文物进行分类,虽然文物各色各样,但是按照同类相聚的原则可以对文物进行分类和评级,在此过程中就会产生各种保护标准,这就为后续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其次,要分类进行保护,文物有分类所以保护也要有区分,移动文物一般不再使用,大多成为展览品或藏品,如玉器、金缕玉衣等;但对于古文化遗址、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则不同,如果只是简单地对古建筑刷刷墙、扫扫地,将其封闭起来,为了保护而保护,那它的真正价值就无法凸现。再次,要分类利用,由于文物利用是建立在保护的前提下,所以针对不同文物类型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决定了文物需要不同的利用方式和类型。

  人们常说“地上文物看山西”,特别是以常家庄园、王家大院等为代表的各类大院,是人类生活状态、生存方式的真实呈现。以满足人们居住需要的院落民居,完整保留了人们曾经的生活状态,一砖一瓦都记录展示着人类曾经的生活方式,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此类院落,人类居住于此可住几十年,而没人居住时过不了几年就会破败,这是为什么?因为当有人的活动时,人本身散发的气息和房屋是契合的,能够对建筑起到一定养护作用,自动对其进行“缝缝补补”,这实际上就是对文物的保护。因此,如何让此类文物历久弥新?才有了分类保护与分类利用的思考。文物必须进行分类,在文物分类的基础上制定分类保护措施、分类利用措施,才是对文物最好的保护利用。

  文物保护利用的四大新路径

  面对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我们只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让文物活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办事,才能使文物成为文化的承载者、传播者,不仅让文物保护有法可依,更要让文物利用有章可循。2019年3月,国家文物局与山西省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山西建立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积极探索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创新路径,推动山西从文物旅游资源大省转变为旅游经济强省。

  一是深化文物保护与利用体制机制改革。目前,文物保护利用的行业主管单位和部门职能履行侧重于保护方面,形成了三定方案、考核标准、职能设置等一套完整的文物保护体系,但对于文物活化利用尚停留在“云端”、处于“真空”状态,没有一个市场化的具体标准。因此,要深化文物保护与利用的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活化利用体系,完善文物保护活化利用方案和市场标准,包括活化利用的原则、分类利用标准,使文物在开发、利用、活化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弘扬传统文化中更好地发挥载体作用,让文化之“根”枝繁叶茂。

  二是加强对古建筑的活化利用。将古建筑的活化利用作为山西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发力点,构建“中国古建筑遗产廊道”,做好古建筑线性遗产规划,完善道路等各类基础配套,真正改变古建筑“零打碎敲”的状况。在保留古建筑原始特点和特色前提下,探索和挖掘潜在的历史文化价值,让古建筑在开发利用的同时得以长期保存,让文化在传承中更具参与性和体验感。

  三是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发展旅游有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视察山西时,要求山西走好转型之路。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要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七大非煤产业之首,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做好文物保护与利用,必将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互融互通。一方面,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有利于历史研究和传承,使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光大,为文旅产业多元化发展增添活力和动力。另一方面,“激活”更多处于“沉睡”状态的文物,使之与文化产业、旅游开发紧密融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使人民群众共享文物保护利用成果。

  四是强化文物保护利用的政策支持。让文物“活起来”,需要现代科技的支撑,更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根据文物保护利用实际需要,推进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各项基础性制度、配套法规的制定和运用,不断增强科学性和完整性。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借助“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呈现新的阐述方式,增强传播的亲和力和渗透力,讲好山西故事,展现山西文化。

(作者为山西文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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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实习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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