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山西众多古村落焕发新活力

2019年08月08日 16:24    来源:山西日报    杨文

  原标题:省人大代表建议加大对古村落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力度——让山西众多古村落焕发新活力

  据有关部门统计,山西是我国北方古村落遗存数量最多的省份,全省已经入档的古村落达1700处。这些古村落古建筑,如遗珠般默默矗立在三晋大地,承载着历史的变迁。如何让这些古老的村落鲜活起来?省人大代表朱专法建议,加大对古村落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让古村落再次焕发生机。

  朱专法介绍,山西的古村落类型多样,有代表黄土高原居住景观的多层窑洞、有代表晋商文化景观的深宅大院,晋北边关土夯古堡,太行深处石屋民居,这些地域特色鲜明的聚落景观意向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的价值。

  朱专法说,古村落是古人留给我们的一份宝贵财富,其保护和开发利用更是一个系统工程。他认为,旅游开发利用是保护古村落的一种重要形式。对此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分类指导、合理利用,推动古村落的旅游开发工作。古村落在保护和开发利用时,既要考虑到保护等级,往往还要涉及村镇建设、文物、产权置换、土地、道路、水、电等多个部门,需要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和引导,只有多部门联合参与,才能统筹制定合理的规划。

  朱专法希望将古村落开发利用与旅游扶贫、乡村振兴相结合。传统村落作为珍贵的历史遗存,借助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旅游扶贫等方式进行开发利用。修整村道,铺设污水管道,绿化改造,整治村容村貌,丰富旅游业态发展。他说,山西有相当部分古村落分布在贫困地区,独特的自然条件与闭塞的交通环境使得大批风光优美的古村落得以保存。在贫困地区集中的吕梁山、太行山,尚有深度贫困自然村需要通过整体搬迁才能摆脱贫困。这些乡村搬迁后,将遗留下众多的空置村落资源,为乡村旅游扶贫奠定了基础。为此,要高度重视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后的资源利用,盘活使用承包地、林地和宅基地,引入社会资本,运用市场机制,培育壮大主导产业,适宜旅游开发的旧村住房,经政府审核批准,可以结合搬迁后续发展,实施改造提升,发展乡村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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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实习生2 )

让山西众多古村落焕发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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