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拥有图片版权索要使用费被判敲诈勒索罪

2019年04月18日 09:19    来源:深圳特区报    上官文复

  原标题:谎称拥有图片版权索要使用费

  某信息技术公司三位主要负责人被判敲诈勒索罪

  侵犯知识产权违法,但谎称拥有知识产权向他人索要使用费,也是违法行为。某信息技术公司伪造印章,谎称一些网店侵犯其版权或注册商标权,在阿里巴巴公司暂停了这些网店的经营活动后,再向相关网店索要“授权使用费”。近日,该信息技术公司三位主要责任人被法院分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天猫”网店店主苏先生曾从百度上找了一张没有任何标志的手表机芯的图片,放在了其手表店铺链接上。有一天,苏先生突然发现他天猫平台的店铺链接被查封了,一查后台发现,有自称是某信息技术公司的人员,以拥有这张图片的版权为由,投诉称苏先生侵权。他曾想过在网上申诉,但考虑申诉的期限及成功的可能性,无奈之下,他只得添加了投诉人留下的QQ号,问“我能不能直接删除掉这张图片,再也不用了?”对方告诉他不行,用到了图片就是用到了,现需要支付3万元,然后予以授权,这样你们就可以继续售卖了,如果不支付,那就要删链接了。讨价还价也没成功,苏先生只好支付了3万元的图片授权使用费用,并在平台上点击“图片来源于第三方,且授权”,对方撤销了投诉之后,苏先生才得以继续在网上售卖手表。

  而被害人李先生,则是在淘宝网上卖拖鞋,有一天,有人投诉他店铺女款拖鞋像小象,侵犯了他们公司的知识产权,从而造成李先生的店铺链接被下架。李先生进货的商家有一千多家,也不记得是哪一家的了,“申诉期太长,一两天就会丢失很多客户。”于是,李先生只得和对方协商,并转过去5千元授权使用费,对方才撤销了投诉。

  经多个网店商家报警后,2017年8月,犯罪嫌疑人夏某等3人被抓获。

  原来,夏某成立了某信息技术公司,并招来李某、方某等人,还伪造了相关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公司印章等,通过向阿里巴巴官网发起知识产权投诉,谎称一些电商在“天猫”“淘宝”等网店上的商品宣传图片侵犯了其版权、或谎称一些商品侵犯了其注册商标权等,在阿里巴巴公司按照规定暂停了相关商家在“天猫”“淘宝”等网上的经营活动后,再向相关电商索要“授权使用费”,受害者遍布各地,其中仅10单即成功敲诈12万元。

  在犯罪活动中,夏某等3人还进行了相应的责任分工,其中夏某主要负责向阿里巴巴、淘宝投诉那些“侵权”的商家;李某根据夏某的安排,负责在网上寻找“图片侵权”的商家,并与商家联系,提供账号接收“授权费”等;而方某则根据夏某的安排负责制作假的营业执照、用印章机刻制假章等。

  2018年5月,福田区检察院依法对夏某等3人提起公诉。夏某等3人均如实供认了罪行,并退回了被害人被敲诈的费用12万元,还取得了多个被敲诈商家的书面谅解。近日,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夏某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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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希炜 )

谎称拥有图片版权索要使用费被判敲诈勒索罪

2019-04-18 09:19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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