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期待更多“社会力量”参与

2018年09月27日 08:48    来源:中国文化报    芭 蕉

  原标题:期待公共文化有更多“社会力量”

  整洁的书桌、宽敞的阅读空间、供亲子活动的绘本室……这是山东省烟台市某处在建小区的“社区书房”里的景象。据开发商相关负责人介绍,“社区书房”虽然投资数百万元,但有效树立了小区的良好形象,以至于很多居民还没搬过来便经常到书房来看书。同时,“社区书房”的建设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该小区楼盘迅速售罄。

  这件事说明,只要经过合理的规划论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自身、对公众都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民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精神文化需求相应地迅速增长且日趋多元化。为回应上述需求,近年来国家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速,通过财政保障、政策保障、人才保障等措施,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此期间,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单靠政府部门的力量难以实现均等化,因此急需社会力量的参与。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已持续了多年,当中有一些好的经验,也有一些不成熟的地方,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和社会力量二者找不到利益共同点。

  以文首的“社区书房”为例。其能成功运营的关键在于,政府和开发商能找到“共同语言”。开发商出钱,目的是增强小区楼盘的吸引力、提高企业的品牌美誉度;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并将其纳入当地的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扩大了文化服务的供给量。此前个别地区也进行过探索,将辖区的公共文化设施交由社会机构运营,但最终失败了,原因是社会机构找不到盈利点。要求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企业等,用情怀去增加公共文化服务的总量,难免有些强人所难,也太不现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这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也是一个十分积极的信号。但到底怎样鼓励和支持,还需要落实好后续的各项保障政策。

  笔者认为,未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将会成为常态。相关部门除了为社会企业等落实好相关的保障政策,更要善于开拓创新,探索一些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的新模式,以共赢的手段实现服务效能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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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冬阳 )

公共文化期待更多“社会力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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