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让城市“秀外慧中”

2018年07月11日 09:18    来源:南方日报    凌梅玲

  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和传承了独树一帜的灿烂文化,然而公共文化的构建却一直滞后于西方国家。

  公共文化这一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中国近代以来,有关文化的知识体系中未引进“公共文化”的概念。在古代,君子只对两个廷(庭)负责:上对朝廷,下对家庭。古人不明白家庭和朝廷之间有辽阔的公共空间,向来无对公共空间负责的观念。

  理论上讲,尊重公共空间的社会才能成为一个法治社会,成为真正的文明社会。2003年以来,“公共文化”一词的内涵在中国语境中有了深刻转变。2004年,上海明确提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随着建设实践的不断展开,“公共文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才不断深化和扩大。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2016年,佛山启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是广东唯一的第三批创建城市。两年来,围绕建设“文化导向型城市”战略,三水区扎实开展创建,积极构筑“精神高地”:公共文化建设取得很大成绩,其中变化最大的是文化设施载体的建设方面。一方面升级改造了云东海街道文化站、南山镇文化站和白坭镇智能文化家项目等一批文化载体和设施;另一方面,几年来三水区还投入15亿元,新建三水文化馆新馆、三水图书馆新馆和北江新区文化中心等一批文化设施,共5万多平方米,打通了文化惠民“最后一公里”的三水,为群众带来了文化大餐。

  与佛山市三水区一样,各创建城市正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活动,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圈、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链、多维度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格局、文艺精品锻造的家园,使城市公共文化可亲可爱可触摸。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表明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政府对保障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高度重视。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正是为了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在创建过程中,笔者建议做到以下几个结合。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与老百姓需求相结合。观察发现,一些新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远离居民住宅区、远离人群聚集区,又或者出现“有戏无人看”“场馆无人去”等现象,这正是文化服务与百姓需求错位的体现。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已不再满足于社区提供的图书室+麻将室等简单公共文化产品,而是有了越来越高端化和专业化的需求。这就需要创建城市聆听老百姓需求,将选择权交给民众,真正建立“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

  二是公共文化建设与历史古迹相结合。一座城市的文化声誉离不开历史古迹。这些古迹是历史的痕迹、历史的脚印,能够证明文化曾经产生过的力量,继承和发展历史古迹将使城市的公共文化更鲜活、更有质感。例如三水区白坭镇创新探索“祠堂+文化”的发展模式,赋予陈氏大宗祠这座旧祠堂新的社会功能与文化内涵,从而使公共文化有了历史气息。同样,大旗头古村、三水古驿道、西南武庙胥江祖庙、长岐古村等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特色古迹也应被继承和发展成为三水公共文化的记号。

  三是公共文化设施与城市品质相结合。城市的核心是“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心所在城市的生活品质。一座有品质的城市,应该是一座饱含着公共文化气息的城市。公共文化的承载物是公共文化设施,要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首先应确保包括剧场、音乐厅、博物馆、图书馆、社区文化室、公园等文化设施高水准配套,使市民可以通过文化设施的品质直观感受到城市的“秀外慧中”。

  四是城市建设与公共艺术相结合。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需要“诗意的栖居”,居住在城市的人们需要从公共艺术的角度感受公共文化,从而获得工作生活的灵感、激励,找到身心放松及愉快的源泉。城市建设尤其是城市建筑风格的定型需要与环境艺术、雕塑、景观艺术等公共艺术互融发展,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公共文化才能走向更出彩的发展道路。

  (作者系佛山市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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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园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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