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文化厅发布2018年十大项工作要点

2018年05月30日 17:54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0日讯 日前,《2018年辽宁省文化厅工作要点》发布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微信号:cewenhua)了解,2018年,辽宁省文化厅有十大项工作要点:一、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加强文化系统党的建设。二、强化文化精品创作和演出,扎实开展文化艺术工作。三、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四、推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文化产业质量和效益。五、培育现代化文化市场体系,营造良好文化市场环境。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提升文物利用水平。七、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八、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提升文化开放水平。九、加强文化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十、加强文化保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为《通知》和《工作要点》全文。

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文化厅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文发〔2018〕5号

  各市文广新局,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8年辽宁省文化厅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文化厅

  2018年2月6日

2018年辽宁省文化厅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省文化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把握“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着力提高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推动辽宁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持。

  一、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加强文化系统党的建设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始终,组织文化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基层党组织学习。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文化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部署。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文化系统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三)牢牢掌握文化工作主动权。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强化文化产品内容监管,牢牢掌握文化工作主导权和话语权。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首要任务,贯彻到文化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完善党建各项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五)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发挥基层党委、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延期换届请示报告等制度,健全党员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二、强化文化精品创作和演出,扎实开展文化艺术工作

  (一)加大精品剧目创作力度。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主题,有计划组织全省创作人员,创作储备一批现实题材剧本。深入实施“名牌、名品、名人”工程,重点创作话剧《大国工匠》、芭蕾舞剧《花木兰》;复排话剧《父亲》、歌剧《归去来》;修改提高现实题材话剧《干字碑》、革命题材话剧《祖传秘方》《开炉》、芭蕾舞剧《八女投江》、民族题材歌剧《图伯特》;继续扶持戏曲艺术发展,重点打造3-5部戏曲精品。

  (二)开展惠民演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送戏到基层”(到乡村、到社区、到厂矿、到军营、到学校)演出活动,计划演出319场,向基层群众普及艺术知识。举办“2018年新年音乐会”“2018年民族音乐会”,协助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省直机关文艺演出。重点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深入开展“新春文化惠民演出季”“金秋文化惠民演出季”活动,开展送戏曲进乡村活动100场、送戏曲动漫进校园活动44场。

  (三)加强文艺工作保障。大力扶持艺术发展,做好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建立人才激励和选拔机制,深入实施“四个一批”文化人才工程,打造和推出有影响的文化艺术名家。深入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做好辽宁人民艺术剧院与营口盖州辽剧团、辽宁歌剧院与本溪歌舞剧院结对子工作。组织好全省各级艺术院团参加国家级重大艺术活动,扩大辽宁影响。

  三、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一)推进公共文化法律和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贯彻落实《公共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依据《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向社会公布全省公共图书馆相关服务信息。推进我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和省具体指导和实施标准,重点推进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以县为单位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开展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探索和推进省级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整合工作。

  (二)加强弥补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弱项”。推进省财政重点支持的80个乡镇文化站和1600个村文化室建设,落实全省15个省级贫困县400个村文化广场建设任务。加大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推进我省列入全国老年大学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做好承担文化部“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百馆千站万村”培训工程,不断提高基层公共文化从业人员素质。

  (三)充分发挥公共文化示范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加强对大连市、沈阳市沈河区2个国家级示范区和3个示范项目后续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第三批国家级示范区盘锦市和辽阳市、朝阳市2个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创建第四批国家级示范项目。开展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的指导和验收工作。实施基层公共文化示范点创建工程,全省创建140个乡镇(街道)文化站示范点和280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整合工作。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和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工作。

  (四)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和中华古籍保护工作。开展公共数字辽宁文化云平台建设,做好列入国家数字文化馆建设试点和基层公共数字服务推广项目推进工作。做好辽宁文化共享模拟频道和机顶盒频道节目安排和安全播出工作。加强全省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和网络互联互通工作。举办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成果展,组织编辑《中华古籍珍贵名录》(辽宁卷),做好全省珍贵古籍修复和保护利用工作。

  (五)组织开展丰富的多彩群众文化活动。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开展辽宁省第十六届“群星奖”评奖活动。举办第七届全省公共图书馆全民读书节。组织开展全省合唱展演、广场舞展演活动。继续开展“周末百姓大舞台”惠民演出。组织优秀节目和团队参加全国老年合唱节、少年儿童合唱节等全国性群众文化赛事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戏曲进乡村活动。

  四、推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文化产业质量和效益

  (一)推动演艺娱乐业创新发展。加强辽宁剧院联盟和辽宁演艺联盟建设,进一步整合全省演艺及剧院场资源,鼓励联盟成员单位强强联合,推动两个联盟建设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培育演出市场,积极开展优秀剧节目“走出去、引进来”,强化演艺事业与演艺产业的融合发展,支持文化惠民、送戏下乡与演艺产业有机结合。积极培育常态化演艺项目,大力发展民营演出,支持引导演艺产业与餐饮、娱乐、景区等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大众娱乐业,支持文化娱乐业向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二)打造文化产业发展平台。指导国家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打造文化消费服务平台,推动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搭建文化会展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推进辽宁(沈阳)工艺精品文化节、中国阜新玛瑙节、中国锦州古玩节等重要展会转型升级,重点完成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的组展工作,重点支持10个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会展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中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平台,促进我省优秀文化创意成果转化为市场成果。

  (三)做好文化产业重点工作。做好国家扩大文化消费城市试点和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的收官工作。开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巡检考核工作,确保园区、基地的先进性和引领示范作用。做好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支持原创动漫产品开发及品牌打造,重点推进VR体验馆、在线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业态发展。培育一批工艺美术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工艺美术品牌,培育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古玩工艺品交易市场。重点做好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等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努力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与金融合作,缓解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

  (四)实施文化产业重点工程。实施互联网+文化产业工程,大力发展数字艺术展示产业等新兴业态。实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完善我省文化产业“一带、双核、两翼”的产业布局。实施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龙头骨干文化企业,带动区域文化产业整体发展。实施小微企业孵化工程,做大做强沈阳国际软件园等一批文化产业众创空间、双创服务平台。实施中小微文化企业星火燎原工程,经过3到5年的时间培育、发展、壮大一批中小微文化企业。实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工程,组织骨干文化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 “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文化产业智库建设工程,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五、培育现代化文化市场体系,营造良好文化市场环境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政企互通互联,改善文化企业的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文化自信力,推进政务服务更加公开透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研究网上审批、电子证照的可行路径和具体办法,让企业和群众真正享受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快捷便利。完善游戏游艺设备分类,加强设备内容审核工作。鼓励、引导、扶持文化行业新兴业态健康发展,繁荣文化市场。

  (二)深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召开推进会,总结推广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试点经验,实施阳光娱乐行动计划,支持“阳光娱乐”“夕阳红”“健康娱乐全民赛”等品牌活动。深化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升级,以农村、乡镇上网服务场所为重点,鼓励引导上网服务场所与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多业态融合发展。

  (三)加强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综合执法师资库建设。组织第二届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继续与广西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对口交流协作。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总结并扩大移动执法试点,推广应用执法监管“双随机”系统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技术监管平台升级版。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考评。

  (四)构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体系。贯彻实施文化部《文化市场警示名单管理办法》、《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文化市场信用制度,探索联合惩戒、激励措施,在文化市场准入、执法监管、奖励扶持等方面加强结果应用。开展文化市场分级分类管理,继续开展上网服务场所星级评定工作。

  (五)加强市场监管与执法办案。加强校园周边、寒暑假期间及重大节日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落实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研究制定行业安全生产“双控”实施细则,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12318法治宣传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合力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加强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督办,严查禁止内容类案件;开展2017-2018年度文化市场重大案件评选工作。

  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提升文物利用水平

  (一)加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全面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对全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实施沈阳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本体维修、环境风貌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推进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储备,建立项目储备制度,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做好我省早期长城和明长城两项规划及配套方案编制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的部署,做好我省第八批国保申报遴选工作。继续做好牛河梁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二)科学指导和规范文物利用工作。加强文物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合理适度利用文物,满足当代生活和百姓需求。积极引导我省文物建筑做好开放工作,进一步发挥文物建筑参观旅游、科研展陈、社区服务、服务公众的作用。配合辽宁城市群建设,做好中东铁路(辽宁段)建筑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中东铁路保护工作,积极推进以中东铁路(辽宁段)建筑群为代表的近现代优秀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保护利用,实现文物保护与延续使用功能。

  (三)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加强阜新万人坑保护展示系列工程示范效应,启动旅顺监狱旧址、南子弹库旧址、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本溪湖工业遗产群(肉丘坟)等国保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指导中共满洲省委旧址、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北大营营房遗址等实施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利用,进行重大主题展览策划,创新革命文物传播方式。

  (四)推动博物馆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全省博物馆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博物馆馆藏文物认定定级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工作部署,开展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和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开展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工作。建立完善全省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库,积极推进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转化为真正的软实力。大力推进文创产品试点工作。研究探讨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措施。为进一步推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开展全省非国有博物馆评估工作。

  (五)加强文物执法工作。推进省级文物法规制度建设,推动《辽宁省文物保护条例》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完成《辽宁省文化厅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补充论证《辽宁省人民政府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规定(草案)》,建立文物安全政府督察制度。加强长城执法工作,引导长城沿线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文物部门履行长城保护责任。提升文物执法效力,推进文物平安工程。严格文物保护责任,严密安保措施,严防监管漏洞,严打文物犯罪,持续改善文物安全状况。加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监督,协调配合做好“中华汽车助力长城巡查”志愿者活动,做好以沈阳为试点的卫星遥感不可移动文物执法监测工作。

  七、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一)做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工作。开展第六批省级项目申报工作,完善确定《辽宁省第一批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目录,对已经向国家推荐的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项目目录的13个项目建立档案,将拟定85个项目(省级71项、市级14项)列入辽宁省目录名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明确传承人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二)做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工作。对列入《辽宁省第一批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目录项目进行精准保护,对传统戏剧实施剧目保护,对濒危抢救性省级项目进行强化保护。扶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对传承人年度传承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向省文化厅提出考核结果建议,省文化厅对传承人综合评价。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评定工作,命名一批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

  (三)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工作。参加全国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选派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在成都、济南举办的国际、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稳步推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完成全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不低于300场(次)的目标任务。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举办展示展演系列活动,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八、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提升文化开放水平

  (一)宣传中国理念。宣传十九大精神,与瑞典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年度合作,组派演出、展览、讲座、培训四个批次的辽宁文化代表团赴斯德哥摩中国文化中心举办“通向十九大之路”系列活动,以“民族”“文艺”“携手”等为关键词,展现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迈向现代化进程的前进步伐。参与“一带一路”交流,组派辽宁人民艺术剧院话剧《祖传秘方》赴马来西亚交流演出,宣传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二)展示民族文化。组派辽宁歌舞团、辽宁歌剧院等赴瑞典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参加“欢乐春节”访演活动。组派辽宁省博物馆赴法国夏朗德省举办《辽宁历史文化展》,展出反映东北文化与民俗民风的文物展品,向法国民众推介辽宁的悠久历史与灿烂文化。

  (三)加强中非文化交流。参加中国与南非建交20周年交流活动,辽宁芭蕾舞团拟赴南非与约翰内斯堡芭蕾舞团合作排演芭蕾舞剧《天鹅湖》,并在南非进行巡演。大连市文广新局、大连金州新区文化馆继续承办“2018中非文化聚焦——舞狮培训班”活动,对来自非洲的学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舞狮培训。

  九、加强文化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一)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配合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有利于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推动相关文化体制改革文件的研究制定或修改,配合辽宁省文化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制定落实工作。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各级文化市场领导工作小组,加快推进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程。推动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推动建立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现代文化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二)推动落实重点文化工作。推动培育发展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强化规范管理,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精准实施文化扶贫,抓好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组织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壮大民营骨干文化企业,支持和引导各类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推动全省文化产业强县(市、区)、特色小镇、重点园区(基地)、特色文化街区建设,推动文化产业聚化发展。

  十、加强文化保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文化财务管理。以“一制度两办法”为主线,抓部门财务管理,通过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财务行为。建设厅系统预算滚动项目库、厅系统财务综合管理平台、省本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试点平台,实现全过程留痕、阳光运行。逐步建立起省本级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保障,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资金支持,保障辽宁大剧院、辽宁中华剧场维修改造工程顺利推进,完成全省15个重点贫困县400个村级文化广场建设验收工作。财务监督工作将实现三个转变:从单一监督审计向构建完整内控监督体系转变;从事后检查向事前控制、事中监督转变;从被动配合外部监督向主动加强内部审计转变。

  (二)加强文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职称评审等核心工作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持续推动提升人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抓好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组织督促领导和党员干部参加文化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等组织的培训班、“双休日”选学和网上培训等。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机制,逐步使干部考核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人才培养,注重打造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完善吸引和激励人才措施。继续推进厅直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选齐配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

  (三)加强文化政策和制度保障。以新时代文化建设为主题,在全省文化系统广泛开展调研工作,形成一批调研成果,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重要参考。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完善各项制度。推进法制政府建设,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加强文化厅系统绩效考核和行政效能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有效推进。

  (四)加强机关政务建设。与新闻媒体建立广泛联系,加强《辽宁文化简报》、文化厅网站、《文化快递》、文化厅官方微博微信的编辑工作,扩大宣传,全面反映辽宁文化工作成果。改进机关办公自动化,开通OA办公系统。完善督查、节庆管理、安全生产、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公共机构节能等制度,努力做到办事高效、服务规范、确保安全。进一步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丰富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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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冬阳 )

辽宁省文化厅发布2018年十大项工作要点

2018-05-30 17:54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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