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布“五一”旅游提示瞄准借机敛财行为

2018年04月28日 08:32    来源:法制日报    韩丹东 白婷婷

  原标题:多地发布“五一”旅游提示瞄准借机敛财行为业 内专家剖析

  旅游市场非法经营顽疾如何根除

  近日,北京市旅游委官网发布提示称,“五一”小长假将至,北京旅游市场又将迎来一轮出游高峰,一些旅游非法经营者也会“借机敛财”,侵害游客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北京市旅游委针对这些问题发布温馨提醒,包括选择正规旅游渠道、自觉增强防范意识、谨防误入非法陷阱、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福建省厦门市等地也相继发出“五一”旅游提示,提醒内容相似。

  尽管监管部门一直在大力整治“黑导游”“低价团”及强制购物等旅游乱象,但总有一些非法经营者顶风作案。因此,每逢假期,监管部门发布提醒、加强执法成为一种常态。

  问题是,在旅游成为人们生活一部分的今天,游客遇到侵害权益行为,应如何维权?对旅游行业出现的问题,该怎么有效治理?

  为此,《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王天星认为,游客如果遇到了“黑导游”,可以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对于用言语、暴力或其他方式威胁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黑导游”,游客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对“黑导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于“黑商贩”,游客比较理性的方式是不予理睬、不购物、不接受服务。如果“黑商贩”存在尾随兜售、强买强卖情形,游客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情节严重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以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

  “一般来说,游客可以采取四种方式维权。”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副主任郑宁一一列举说,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导游都采取了电子导游证,可以很便捷的查询。正规景区的导游一般不会是‘黑导游’,所以旅游者要先从规范自身做起,不要在非正规的场所聘请导游。交纳导游服务费最好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实名认证的方式进行,不要通过现金方式。如果遇到了‘黑导游’,要及时记录其姓名、电话、旅行社的名称,可以马上告知景区、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报警,以保留相关的证据。”北京市旅游委质监所顾问律师张思说。

  对于旅游行业频频出现的问题,应如何有效治理?

  王天星认为,治理旅游乱象,需要旅游目的地政府统筹协调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对于严重侵害游客利益的行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刑事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打击其嚣张气焰。

  “目前需要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旅游信息平台,同时提高旅行社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另外,还要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及游客的法律教育,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郑宁说。

  “从游客的角度出发,如果采取跟团游,请选择正规的旅行社签署书面的旅游合同,向旅行社的公账交纳团款,以保证自己的权益。如果是采取自由行的方式出行,请选择正规的景区、公共交通、商铺等。游客要提高旅游安全风险意识,遵守景区的规定,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第一时间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另外,据我所知,12301的旅游平台也可以提供相关的投诉、咨询服务,游客应事先多做了解,遇事冷静处理。”张思说,“从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应建立旅游从业人员的失信名单。另外,无论是‘黑导游’‘黑商贩’‘黑司机’,一经发现,应根据情节严重性采取行政处罚、行业处罚,如构成犯罪的,则追究刑事责任。只有提高处罚,增加违法违规成本,才能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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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希炜 )

多地发布“五一”旅游提示瞄准借机敛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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