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44个项目入选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2018年04月09日 16:2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9日讯 近日,浙江省文化厅通报了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在浙江省的立项情况。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微信号:cewenhua)了解,经国家艺术基金专家评审、理事会审定,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共确定立项资助项目955项。浙江省有44个项目入选,居全国第四。2018年度,浙江省共有15个申报主体申报的24个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获准立项,数量位居全国第四。其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的数量为9项,比上年度增长80%;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数量为15项,与上年度持平。在浙江省8个申报主体获准立项的9个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中,艺术类型较为丰富。其中戏曲类作品4项,占比44%,涵盖越剧、婺剧和昆剧三个剧种。此外立项的还有音乐剧1项,儿童剧1项,交响乐1项,民族管弦乐1项及话剧1项。>>>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为《通报》全文。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我省立项情况的通报 

  经国家艺术基金专家评审、理事会审定,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共确定立项资助项目955项。我省有44个项目入选,居全国第四,现就我省立项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发布后,我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广泛发动,全省不同体制艺术单位、机构和广大艺术工作者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主体”)共申报282个项目。其中,84个项目进入复评,44个项目最终获准立项,立项率达15.6%。

  二、资助项目分类统计

  (一)按项目类型统计 

  1.舞台艺术创作项目

  2018年度,全省共有15个申报主体申报的24个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获准立项,数量位居全国第四。其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的数量为9项,比上年度增长80%;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数量为15项,与上年度持平。在我省8个申报主体获准立项的9个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中,艺术类型较为丰富。其中戏曲类作品4项,占比44%,涵盖越剧、婺剧和昆剧三个剧种,反映了全省文化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所出台的各项针对戏曲艺术的扶持政策有效激发了戏曲院团的创作热情和活力。此外立项的还有音乐剧1项,儿童剧1项,交响乐1项,民族管弦乐1项及话剧1项。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排名中,我省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立项数量位居全国第一(15个)。其中,浙江音乐学院有6个作品立项,占全省立项总数的40%。

 

  2.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2018年度,我省共有6个申报主体申报的8个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获准立项,立项数量排名全国第五。其中,在国(境)内实施的项目为4项(演出类项目3项、展览类项目1项),在国(境)外实施的项目为4项(演出类项目1项、展览类项目3项),这些项目大多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交流和普及推广为主题策划开展;在我省获准立项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中,戏曲演出类项目4项,美术类展览项目4项,其中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和中国美术学院均有2个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获准立项。

  3.艺术人才培养 

  2018年度,浙江省共有5个机构申报主体申报的5个艺术人才培养项目获准立项,立项数量排名全国第五。其中,戏曲专业(表演、舞台美术人才)培养项目2项,美术书法、工艺美术领域的人才培养项目2项,高端创意人才和区域特色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人才培养项目1项,覆盖面较广,内容较丰富。其中,3个项目由高等院校承担,占该类项目总量的60%;2个项目由艺术院团和艺术研究院等专业艺术单位承担,占该类项目总量的40%。

  4.青年艺术创作人才 

  2018年度浙江省共有7个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获准立项。其中戏剧编剧创作人才项目1项,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1项,美术创作人才项目1项,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4项。从今年的申报和立项情况看,美术、工艺美术类申报数量仍然较多,项目质量较好,立项数量为5项,占比该类项目71.4%,反映出我省美术创作实力。舞台艺术类立项数量为2项,话剧青年编剧和青年作曲家提交的代表作品具有一定艺术水准,反映出创作者的艺术潜力。

  (二)按申报主体类型统计 

  据统计,申报主体为机构的申报项目37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84.1%;艺术家个人提交的申报项目数量为7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15.9%。今年我省没有非国有社会团体、民营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类文化艺术机构申报的项目获准立项。这反映出当前我省国有艺术机构是我省艺术创作的主力军。

  (三)按申报主体所属地区、系统统计 

  2018年度立项项目中各地市以及省本级艺术单位、机构与个人申报项目数量依次为:省本级艺术单位27项,金华6项,绍兴4项,宁波2项,温州2项,杭州 1项,湖州 1项,嘉兴1项。 

  三、特点分析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现实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成绩显著。我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艺术基金工作的重视,激发了广大艺术单位、机构和文艺工作者,特别是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院团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的创作活力。广大文艺工作者在艺术创作实践中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艺术创作的正确导向,聚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主题,创作了一批现实题材文艺精品,包括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浙江传媒学院音乐剧《红船往事》、浙江交响乐团交响乐《良渚》、浙江音乐学院民族管弦乐《钱塘江音画》以及浙江话剧团有限公司儿童剧《七色花》、话剧《天真之笔》等。 

  宁波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群舞《丝海梦》、浙江音乐学院室内乐《楼兰意象》、民乐小合奏《梦中的阿克库》3部围绕“一带一路”主题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均成功立项;此外还有多部关注百姓日常生活、反映民生发展变化、时代气息浓郁的作品获得立项资助,包括歌曲《家风》《早春的脚步》以及小戏曲《十五月亮十六圆》、曲艺小品《买了吧》和戏剧小品《拍电影》等。 

  (二)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我省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文化工作的重点,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出台多项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省内各类艺术单位、机构和艺术家充分发掘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不断推动艺术创新,提升文艺原创力。2018年度我省获准立项的44个项目中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的项目共计30项,占立项总数的68%。包括昆剧、婺剧、越剧、民族管弦乐、民族舞蹈、民族音乐、中国画、书法等多个传统艺术门类。我省还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交流,让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为群众共享。2018年度我省获准立项的8个传播交流推广项目中,有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的婺剧《白蛇传》新加坡演出、平湖市陆维钊书画院的全国高等书法教育优秀成果日本展览等6项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占该类资助项目总量的75%。

  (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实现立项突破,文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旧存在。2018年度我省立项项目的申报主体主力依旧是各级专业艺术院团和高等院校。有3个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申报项目获准立项,分别为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发展中心的小戏曲《十五月亮十六圆》、绍兴市文化馆的小歌剧《外婆桥》和德清县文化馆的戏剧小品《拍电影》,实现了我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国家艺术基金立项上的突破。今年省本级有27个项目获准立项,其他省内各地市合计有17个项目获准立项,金华、绍兴等地成绩比较突出,但仍有4个市没有项目立项。今年从总体数据来看,我省共有282个项目申报,较上一年增长12.8%,各地市基层单位申报积极性有较大提高,但受各地社会、经济、文化艺术机构数量能力和发展水平等客观条件限制,基层单位的项目质量与省级单位相比有较大差距,各基层单位普遍存在项目同质化、一般化问题,特色不够鲜明,设计深度不够,前期准备不足,影响了立项率。各地还需进一步重视和加强项目申报工作,引导各级各类基层单位更好地挖掘当地文化艺术资源,提升策划创意水平。 

  (四)舞台艺术创作人才缺乏,基层文艺队伍建设亟待加强。2018年度我省获准立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7项,比上年度的18项减少了61%。其中舞台艺术类立项数量为2项(戏剧编剧创作人才1项,音乐作曲创作人才1项),没有舞蹈、舞剧编导以及曲艺、歌剧、杂技剧、木偶剧和皮影戏等门类的青年编剧人才项目获准立项,这反映出我省舞台艺术创作领域的青年拔尖人才比较缺乏。同时,今年我省获得立项资助的7位青年艺术人才均集中在高等院校,没有文化系统艺术机构及其他单位的文艺人才获得立项资助。下一步,各地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鼓励各界青年艺术人才积极参与国家艺术基金申报,不断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舞台艺术青年创作人才特别是基层艺术机构文艺人才的培养和扶持力度。

  浙江省文化厅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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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冬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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