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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坚:推动金融支持文化的"及时雨"

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欧阳坚谈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
2010年08月18日 10:35   来源:人民网   

  4月14日全国文化系统文化产业金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人民网记者文松辉摄影)

  同志们:

  去年8月,国务院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划》精神,切实解决文化企业资金瓶颈问题,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和文化部等部门成立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跨部门文件起草小组”。通过大半年的辛苦努力,文件起草小组进行了大量深入的调研,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经过反复论证和不断修改,终于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制定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可以说,《意见》是九个部门通力合作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意见》刚刚出台,就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文化企业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并被誉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及时雨”。

  刚才,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相关负责同志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下面,讲得很好。我再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中,明确提出了“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的奋斗目标。今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研讨班上,进一步强调了文化产业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八项重点工作之一,并指出,“从国际经验来看,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有利于拉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有利于扩大就业和创业。”国务院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也明确要求“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些部署为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思路、创造了条件。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领导下,我国文化产业取得了飞速的发展。2004年以来,全国文化产业年均增长速度在15%以上,比同期GDP增速高6个百分点。2008-2009年,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文化产业逆势上扬,其消耗少、污染低、附加值高等优势进一步得到凸显。2009年上半年,我国文化产业增速达到17%,大大超过GDP和第三产业的增速。

  但与此同时,文化产业融资难的问题也逐渐显现。长期以来,我国文化单位大都是事业体制,缺乏发展产业的意识和能力。近十年来,文化产业虽然发展较快,但总的来讲仍属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文化企业少、小、弱、散的情况严重,而且绝大多数仅仅依靠自身积累,导致资产少、规模小、管理差。同时,由于认识上和政策上的制约因素,难以实现与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以说,资金的缺乏,已经严重影响了文化企业的生存、壮大,制约了文化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为了解决文化企业资金缺乏的问题,文化部和相关部门做出了积极的探索。2009年3月以来,文化部先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建立了战略性的部行合作关系,尝试文化产业信贷融资的新模式。短短一年时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已有23个经各地文化厅局报送,由文化部推荐给银行的申贷项目基本落实,涉及金额60多亿元,覆盖演艺剧目、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园区和基地建设、数字平台、设备购置、海外并购等多个领域,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提供了成功案例。2009年8月,国务院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了“加大金融支持”这一政策要求,并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证券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以及由中央财政注资建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做出了规划。为了认真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文化部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可以说,《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重要配套文件,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金融与文化产业对接的第一个政策性指导文件。《指导意见》全面细化了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方法、途径和手段,同时完善了相应配套机制,为文化部门借助金融资本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契机,必将为解决文化企业资金瓶颈问题、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发挥积极的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的出台,为解决文化企业投融资难、评估抵押难、上市融资难等问题创造了条件,也为我们下一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今年3月底,文化部已将《指导意见》发往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请各厅局转发至省(市区)内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组织学习,逐条研究、充分运用。特别是第十四至二十条,是关于配套机制、政策协调、沟通和监测评估的内容,更需要我们文化系统的同志们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各位主管厅局长和产业处长不仅要带领本部门和本系统的同志们加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相关业务的学习,还要做好对本地区文化机构和企业的指导、培训和落实工作,发挥行政部门服务、协调的积极作用,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创造条件。

  同时,希望各地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为契机,全面推动本地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把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市场主体有机的结合起来。各地应加大文化产业财政投入,尤其要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扶持。有条件的省(市区)应尽快设立或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强配套能力,更好地通过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将《指导意见》各项扶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切实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针对《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结合文化部下一步的工作部署,对全国文化系统的同志们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建立多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跨部门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文化系统应加强与同级宣传部门、人民银行、财政、银监、证监和保监等部门的合作,同时主动与本地的银行机构、担保公司、投资机构、产权交易机构等进行沟通,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和细化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文化系统要通过论证、研讨等形式,加强文化投融资项目的推介工作,并配合同级人民银行做好文化产业项目投融资情况的统计和监测分析。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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