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 红色文旅创新发展添活力

2022年06月07日 15: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7日讯(记者 魏金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推动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结合与东部城市间既有协作、合作、交流等情况,建立“赣州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深圳市”、“吉安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东莞市”等20个对口合作关系。对口合作工作期限为2022年至2030年。

  根据方案,对口合作工作的重点任务包括传承弘扬红色文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等。

  关于如何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方案明确,结合对口合作,把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积极支持赴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开展学习交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太行精神、大别山精神、沂蒙精神、老区精神等伟大精神。鼓励共同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共同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共同搭建红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平台,合作促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强革命老区红色遗址保护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红色文化传承项目及载体,规范有序开展以红色文化传承为主题的研学实践活动,建设红色旅游目的地。

  同时,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方案提出,结合对口合作,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坚持绿色发展,支持革命老区强化品牌意识,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

  方案明确,结对城市要共同编制对口合作五年实施方案,由结对城市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并及时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结对城市可根据实际制定重点领域合作专项实施方案和对口合作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对口合作重点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工作时序和保障措施。

  在政策支持方面,方案提出,中央财政、中央预算内投资通过既有专项加大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革命老区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以下为具体对口合作关系:

  1.赣州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深圳市 

  2.吉安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东莞市 

  3.龙岩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广州市

  4.三明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上海市 

  5.梅州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广州市

  6.延安市(陕甘宁革命老区)——无锡市

  7.庆阳市(陕甘宁革命老区)——天津市

  8.六安市(大别山革命老区)——上海市

  9.信阳市(大别山革命老区)——苏州市

  10.黄冈市(大别山革命老区)——宁波市

  11.百色市(左右江革命老区)——深圳市

  12.巴中市(川陕革命老区)——金华市

  13.郴州市(湘赣边革命老区)——佛山市

  14.张家界市(湘鄂渝黔革命老区)——南京市

  15.恩施州(湘鄂渝黔革命老区)——杭州市 

  16.遵义市(湘鄂渝黔革命老区)——珠海市

  17.长治市(太行革命老区)——北京市

  18.汕尾市(海陆丰革命老区)——深圳市

  19.临沂市(沂蒙革命老区)——济南市

  20.丽水市(浙西南革命老区)——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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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金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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