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12月16日 14:5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讯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助力精准脱贫工作基础上,三部门将继续推动非遗工坊(原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加强非遗保护,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通知提出,支持有意愿的企业、合作社和带头人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设立非遗工坊。已在脱贫地区设立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非遗工坊支持范围。鼓励其他地区建设非遗工坊,探索开展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经认定的非遗工坊应每年向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确认或更新登记信息,连续两年未确认登记信息的非遗工坊,自动取消非遗工坊资格。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需结合非遗工坊需求和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特点,进一步丰富集中培训、实操实训、订单式培训、上门培训、远程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有效提升技能水平。支持优秀非遗工坊带头人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并给予资金支持。推动将优秀非遗工坊带头人培育成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乡村工匠、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为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强交流互鉴,因地制宜探索工作路径,支持非遗工坊合理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具有当地特色的非遗工坊知名品牌。鼓励非遗工坊引入现代管理制度和方式,提高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

  为拓展销售渠道,通知明确,将符合条件的目录产品列入消费帮扶范畴。鼓励非遗工坊深入挖掘本地区文化内涵,生产特色传统手工艺产品。鼓励在A级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场所,为非遗工坊进景区、进街区等搭建制作体验和销售平台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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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金金 )

三部门: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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