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地方不得新建高层建筑!

2021年10月27日 15: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7日讯 26日,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获悉,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规划建设管理超高层建筑,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公开发布。

  近年来,一些城市脱离实际需求,攀比建设超高层建筑,盲目追求建筑高度第一、形式奇特,抬高建设成本,加剧能源消耗,加大安全管理难度。通知强调,严格管控新建超高层建筑。从严控制建筑高度,合理确定建筑布局,深化细化评估论证,强化公共投资管理,压紧夯实决策责任;强化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系统推进隐患整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通知中专门提出,严格控制生态敏感、自然景观等重点地段的高层建筑建设,不在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世界文化遗产及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有影响的地方新建高层建筑,不在山边水边以及老城旧城开发强度较高、人口密集、交通拥堵地段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在城市通风廊道上新建超高层建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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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金金 )

这些地方不得新建高层建筑!

2021-10-27 15: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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