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城市商圈建筑风格应体现城市定位和地域文化特色

2021年08月12日 15: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2日讯 记者从商务部官网获悉,为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和消费升级需要,更好指导城市商圈建设,构建多层级城市商业体系,提升居民消费品质,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城市商圈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城市相关规划和要求,统筹考虑城市规模、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消费层次等因素,编制城市商圈总体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商业网点空间布局、业态结构和发展规模,因地制宜确定核心商圈、区域商圈、社区商圈等不同层级商圈占地面积、辐射范围、建设规模、功能要求、业态配置、消防设施等建设标准。

  针对核心商圈,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化商圈内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和商业型历史文化街区等商业资源在城市更新改造中的功能定位,增强文化展览、休闲娱乐等体验功能、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空间体系。在业态配置上,要根据城市规模和消费升级需要,合理确定城市核心商圈的业态结构和品牌档次。

征求意见稿中针对不同城市规模核心商圈的业态配置标准

  同时,在环境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就建筑风貌、交通组织、智慧建设以及公共设施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在建筑风貌方面,明确城市商圈建筑风格应体现城市定位和地域文化特色。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商业建筑,其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定性指标应符合城市设计、片区详细规划的要求,建筑立面、材料、色彩、功能等引导性指标应与整个商圈风貌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且不得影响和破坏文物等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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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金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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