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安:市场“宰人”乱象何时了

2020年10月16日 10:00    来源:环球时报    李长安

  网络时代催生了规模庞大的电子商务,极大丰富了“市场”的概念和消费者的选择。但同时,这也加大了普通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以及性价是否匹配的难度,让有关市场价格的监管面临新的挑战。根据全国消协组织统计,仅2020年上半年就受理了消费者投诉56152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793万元。虽然我国现行《价格法》等一些法律法规对于价格违法行为有着严格规定和惩罚,但类似的价格欺诈仍屡禁不绝。

  随着市场样态的丰富,商家“宰人”甚至价格欺诈的手法也不断翻新。尤其是在网络经济时代,由于各大电商竞争日趋白热化,“价格战”成为主要竞争方式之一,由此带来的因价格标注不规范引发的价格欺诈案件开始增多,常见问题比如虚构原价、虚构优惠折价、虚构优惠时段、结算价格高于页面标示价格等。不仅如此,网购过程中有些产品和描述相差过大、体验不好,消费者记录下真实感受却被卖家或平台删除或隐藏,甚至对给出差评的消费者打击报复。

  之所以这种“宰人”现象久治不绝,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市场角度看,由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在购买前无法准确判断商品或服务的真实质量,因而很难得出准确的“性价比”。而一些商家为了追逐利润,也存在故意隐瞒真实信息的动机。线下市场尚且如此,网络平台上就更甚。消费者无法直接接触商品实物,很多时候只能凭图片、视频和文字说明来了解,这也给部分商家欺诈消费者提供了方便。信息不对称就导致价格信号紊乱,价格的高低不是自由竞争的结果而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互相猜测博弈的结果。某种意义上讲,这种现象也是“市场失灵”的表现。

  另一方面,监管和惩戒力度不够也是导致“宰人”现象频发的一个原因。事实上,有关价格、质量等方面的专职监管部门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一直在做努力,但因机制或新生市场样态情况复杂、惩罚力度不够大等原因,使得部分欺诈者依然有恃无恐。

  由此可见,要想根治“宰人”甚至价格欺诈这种市场扭曲现象,显然需要从市场和监管两方面入手。从市场角度来说,企业必须坚持诚信为本,着眼长远发展,为广大消费者生产和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因为靠欺诈牟利终究只是一时之利,还有可能面临法律惩罚。从监管角度来说,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惩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让“宰人”现象无处藏身。当然,消费者也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敢于向欺诈行为说不。只有多方合力,市场“宰人”现象才能得到根除。

  (作者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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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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