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缘何被禁

2020年09月22日 10:1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孔德淇

  10月1日起,《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提出,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的行为将被禁止。也就是说,在线旅游经营者利用大数据“杀熟”将“此路不通”。

  《规定》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回应了社会热点、行业痛点,填补了在线旅游领域行政规范和市场监管的空白,其落地执行将对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在线旅游平台的“把关”责任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将倒逼后者选择产品和服务更加规范的供应商,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旅游产品,也应看到,大数据杀熟本质上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的价格歧视,还需平台建立价格公示机制,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价格公示,提高在线旅游市场透明度,扭转消费者的信息劣势,并引入权威第三方监督,及时处理和清退侵权商家,规避“杀熟”行为。

  大数据杀熟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消费者维权时常面临举证难的窘境。纵然超半数被调查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但由于目前关于大数据杀熟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判定是否“杀熟”的界限比较模糊,经营者往往以新人红包、新人专享、时间点不同或系统出错等理由予以否认,也呼唤主管部门通过行政立法对大数据杀熟加以厘清,积极落实《规定》要求,将评价权保障、旅游者信息使用等热点纳入监管范畴,与时俱进升级监管手段,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真正让消费者“说走就走”,拥有一个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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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博文 )

“大数据杀熟”缘何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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