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发布考古重大项目申报管理指南(2020年-2035年)

2020年08月28日 15:4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8日讯 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申报管理指南(2020年-2035年)》,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持续、系统的考古工作不断加深对中华文明悠久历史和价值的认识,提升考古在文物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推动考古事业发展、中国考古学学科进步和人才队伍建设。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微信号:cewenhua)了解,《指南》指出,项目聚焦国家考古事业发展和考古学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关键学术问题,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一)中华文明发展时空框架构建,包括:1.人类起源、2.早期社会、3.文明与早期国家起源、4.夏商周三代青铜文明与早期王朝国家、5.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二)考古学专题研究,包括:1.聚落与城市考古、2.古代科技和生业模式、3.古代人地关系、4.早期精神文化与宗教考古、5.水下考古、6.文明比较研究。

  项目实行开放式申报,不限制申报时间。申报主体仅限文物考古科研机构、高校,不接受个人申报。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的项目,应确定项目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申请单位。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具备条件:1.具有考古发掘资质;2.具有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的经历;3.具有该领域的学术科研力量、文物保护团队和设施设备保障条件,能够保证文物安全和考古研究质量。>>>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为《指南》全文。

《“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申报管理指南(2020年-203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持续、系统的考古工作不断加深对中华文明悠久历史和价值的认识,提升考古在文物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推动考古事业发展、中国考古学学科进步和人才队伍建设,国家文物局启动“考古中国”重大项目。

  一、项目学术目标

  以系统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为主要手段,鼓励开展多学科、跨学科合作研究,重点实施中国境内人类起源、文明起源、中华文明形成、统一多民族国家建立和发展、中华文明在世界文明史中的重要地位等关键领域考古项目,全面、科学地揭示中华文明历史文化价值和核心特质,探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促进文明比较研究,以考古学实证中国5000多年文明发展历程,凝聚民族共识,坚定文化自信。

  二、项目支持方向

  聚焦国家考古事业发展和考古学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关键学术问题,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一)中华文明发展时空框架构建

  1.人类起源

  时限为旧石器时代,距今200万年至2万年前后。

  探索中国境内古人类起源和演化进程,构建中国古人类年代框架;探索中国境内现代人起源与发展进程;研究石器工业的起源、发展、分化和传播;研究人类起源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变迁;研究旧大陆两侧东西方人群、文化、技术的传播、交流与融合。近期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1.1中国直立人起源与演化的化石形态与石器技术研究

  1.2最早人类及文化起源研究

  1.3东北亚旧石器与古人类文化迁徙交流

  1.4北方地区旧石器与现代人迁徙北线研究

  1.5青藏高原史前文化及古人群研究

  2.早期社会

  时限为新石器时代早期至晚期早段,距今2万年至5500年前后。

  探索旧、新石器时代过渡期农业生产、陶器制作、家畜驯养等人类社会新兴因素的出现,以及人类生业形态的转变,研究各区域考古学文化产生、发展、演进路径及区域间交流融合的过程,探讨文明起源前夕人类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技术基础、精神基础,梳理文明起源前夕各地区社会形态及其发展脉络。近期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2.1旧石器时代至新石器时代过渡的多样性研究

  2.2早期陶器在东亚的出现与传播

  2.3农业起源研究

  2.4东北地区社会复杂化进程研究

  2.5东南、华南新石器时代与南岛语族起源研究

  3.文明与早期国家起源

  时限为新石器时代晚期晚段,距今5500年至4000年前后。

  探索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早期王朝国家出现前,中国境内各区域文明形成与早期发展过程,总结不同区域文明起源和发展路径、模式,揭示文明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组织结构与管理方式,探索早期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探讨生业、技术、资源在文明起源中的作用,进一步梳理中华文明起源关键节点和重大事件,阐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明进程的内部动因与外部环境。近期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3.1河套地区聚落与社会研究

  3.2长江下游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

  3.3长江中游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

  3.4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

  3.5海岱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

  4.夏商周三代青铜文明与早期王朝国家

  时限为夏商周时期,距今4000年前后至公元前221年。

  探索夏文化、商文化与周文化的起源,丰富和完善夏商周时期文化谱系与年代框架,全面揭示夏、商、周时期王朝国家形态,研究早期王朝国家周边区域的文化、社会发展进程,及不同区域间的交流互动,深入开展考古学文化、族属与早期王朝国家相互关系的理论探讨。近期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4.1夏文化研究

  4.2商文化起源研究

  4.3商王朝形成与发展研究

  4.4周文化起源研究

  4.5西北地区华夏化研究

  4.6海岱地区夏商周考古研究

  5.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

  时限为秦汉至明清,公元前221年至1911年。

  探索战国以来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内在动力、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态、特征等,研究边疆地区考古学文化、民族关系及其与中央政权的关系,构建完整的历史时期考古学体系,梳理不同民族政权融入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和重要节点。近期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5.1秦汉大一统格局考古研究

  5.2汉唐西域军政建置考古研究

  5.3西北游牧民族文化演进研究

  5.4青藏高原多民族文化和统一进程研究

  (二)考古学专题研究

  1.聚落与城市考古

  重点探讨聚落结构、布局及其反映的社会组织形态,研究城市产生的要素和判断标准,开展微观视角的城市与聚落结构功能布局、规划设计理念,以及宏观视角的城市与聚落网络体系研究,构建史前社会至历史时期中华文明的地理框架、社会政治结构与管理体制、经济运行方式、区域文化形成与发展模式。近期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1.1早期社会聚落形态研究

  1.2龙山时代城址形态研究

  1.3秦汉城址布局研究

  1.4历代都邑布局研究

  2.古代科技和生业模式

  研究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关键技术,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模式、社会关系等,梳理旧石器时代石器制作技术的区域差异、演变过程,与之相关的人群迁徙和技术传播;重点关注铜、铁、玉、盐、煤等矿业资源的开采与利用,理清青铜器、铁器、玉器生产和传播路径,研究盐业、陶瓷业、纺织业、造纸业等手工业生产组织与管理、技术与工艺进步、资源控制与流通等;分析中国古代天文历法、地理、水利、建筑、交通、农业技术、医药学等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深刻认识中国古代科技发展水平及其对古代中国乃至世界文明发展的重要影响。近期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2.1古代中国交通体系研究

  2.2大运河文化考古研究

  2.3长城和中国边疆商贸体系研究

  2.4早期青铜资源开发与流通体系研究

  2.5早期玉石资源开发、玉器制作技术和礼制化进程研究

  2.6早期铁器资源开发与冶铁考古研究

  2.7盐业考古研究

  2.8中医药文化考古研究

  2.9中国瓷业技术发展和对外交流研究

  3.古代人地关系

  研究环境演变与人类社会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和客观规律,重点分析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太行山、祁连山、秦岭、燕山、阴山等重要地理单元的人类活动变化,通过环境考古、动物考古、植物考古等交叉学科研究和多学科、跨学科合作,深入分析中国境内古代族群迁徙、融合,古代文明起源、发展与变迁的环境条件,进一步解释人类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近期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3.1黄河文化考古研究

  3.2中国文明起源与古环境背景研究

  3.3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交流研究

  4.早期精神文化与宗教考古

  探讨早期精神文化、信仰、宗教思想的起源,从考古学视角研究神权与政权、族权的制约关系,以及国家祀典的意义;探索中国境内不同宗教信仰的来源、发展和本土化过程,科学认识中国古代民间信仰和宗教文化特色,重点推动石窟寺考古、著名寺院道观遗址考古、简牍文书研究等,梳理古代佛教、道教、摩尼教、祆教、伊斯兰教等分布区域、传播途径和社会影响,探讨宗教在古代社会发展、世界文化交流互鉴中的作用。近期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4.1史前岩画与艺术考古

  4.2外来宗教考古和本土化进程研究

  4.3石窟寺考古研究

  5.水下考古

  开展南海海域、环渤海海域、内水水域水下考古调查与研究,以海上丝绸之路为主线,开展东南沿海、黄渤海海域、南海海域及东西方海洋文化交流研究;开展海岛文化遗产、港埠遗迹、甲午海战遗迹、明清海防设施、南海更路簿、部分内水湖泊库区水下文化遗产专题研究;推动水下考古区域调查与物探、南海海域深海考古、深潜器及潜水装备等技术研发,推进水下考古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学科发展。近期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5.1南海海域水下考古

  5.2甲午沉舰水下考古与研究

  5.3海上丝绸之路港口遗迹调查

  5.4明清海防遗迹调查与研究

  6.文明比较研究

  综合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探讨东西方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的交通路线、贸易内容,重点开展“一带一路”考古研究,推进陆上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万里茶道、边塞驿道等线性文化遗产调查,重点关注东西方文明交流互动,积极开展东北亚、中亚、南亚及东南亚地区考古学文化研究,培育在埃及、印度、中美洲等古代文明核心地区的考古,推动古代世界文明比较研究和交流互鉴。近期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6.1丝绸之路南亚廊道考古研究

  6.2海上丝绸之路考古研究

  6.3早期(汉以前)中西文化交流研究

  6.4世界古代文明比较研究

  三、项目申请要求

  (一)项目实行开放式申报,不限制申报时间。

  (二)申报主体仅限文物考古科研机构、高校,不接受个人申报。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的项目,应确定项目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申请单位。

  (三)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考古发掘资质;

  2.具有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的经历;

  3.具有该领域的学术科研力量、文物保护团队和设施设备保障条件,能够保证文物安全和考古研究质量。

  (四)项目申请单位应确定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具有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的经历;

  ——具有主持重大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的经历。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参与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承担1个“考古中国”重大项目。

  (五)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照本指南支持的研究方向,组织填写项目申报书、考古工作计划书(附件1、2),征求相关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意见后报送国家文物局审批。

  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申报材料涉及多家合作参与单位时,应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六)项目申报采用线上方式,项目申请单位可报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登录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http://gl.ncha.gov.cn/申报项目。同时,可向国家文物局寄送项目文本纸质材料(一式3份)。

  四、项目组织方式

  1.项目实行国家文物局、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

  (1)国家文物局负责:

  ——制定、发布项目指南,明确学术目标、支持研究方向、项目申报方式、管理和考核要求、保障措施等。

  ——项目审批与管理,结合年度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审批给予重点支持。

  ——制定考核指标(附件3),组织开展项目抽查、整体结项验收和“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整体评估。

  ——发布、推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重要发现。

  (2)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

  ——辖区内项目的日常管理、监督,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进度和质量检查、阶段性验收与年度验收工作。

  ——明确出土文物保存、考古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的具体要求,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开展考古资料整理、报告出版和出土文物移交等工作。

  ——配合国家文物局做好项目检查、整体结项验收和评估工作。

  (3)项目(牵头)单位负责:

  ——项目整体管理、工作组织、内部质量和进度控制等,选派项目负责人,推动项目内部技术与人员共享。

  ——制订、上报项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做好考古发掘项目申报工作。

  ——建立信息数据平台,统一项目数据信息采集、记录、资料整理和档案建设标准,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组织做好项目信息交流、发布,每年举办一次年度学术交流会,并不定期地组织专题学术研讨会。

  ——提交项目年度考古报告、经费决算报告、项目整体结项报告。

  (4)项目负责人负责:

  ——项目整体策划、团队组建,全面负责项目的运行管理。

  ——拟制项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项目团队开展相互关联的田野考古项目与专题研究。

  ——严格执行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项目进度,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总体把握项目学术目标与方向,及时组织项目团队、专家开展重点难点问题攻关,认真总结项目各阶段进展,适时调整研究方向与重点任务。

  ——组织编制、审定项目年度考古报告、经费决算报告、项目整体结项报告。

  ——向国家文物局及有关省级文物部门汇报工作。

  项目负责人因故变更时,应经项目(牵头)单位同意后,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2.项目实行年度审核和阶段性评估相结合的项目评价方式。

  (1)年度考古发掘项目实行中期检查、结项验收,检查和验收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延续性考古发掘项目的年度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审批的依据。

  (2)中长期考古工作计划实行中期评估和结项验收,中期评估和验收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3.对存在以下问题的项目,国家文物局将暂停或中止其实施: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

  (2)项目未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或年度检查、验收考核不合格。

  (3)项目成员单位未按照计划完成资料整理、提交年度考古报告,造成资料严重积压。

  (4)项目成员单位未提交年度经费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不明。

  (5)项目成员单位对考古成果宣传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五、项目咨询方式: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考古处 张凌、胡传耸

  联系电话:010-56792086、208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考古处

  邮  编:100009

  附件:

  1、“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申报书

  2、“考古中国”重大项目考古工作计划书编制要求

  3、“考古中国”重大项目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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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冬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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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 15:4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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